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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大免费海外硕士研究生(中国史专业汉传佛教方向)招生简章

   日期:2015-07-06     作者:佛展网    

佛宝网广东讯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宗教文化传统悠久、学者众多、成果斐然,在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研究方面都颇有建树。现院内设有岭南宗教研究所,目前正筹办华南宗教研究院。
广州是中国古代对外最重要的窗口,自古与海外宗教界文化交流密切。以佛教为例,早在汉末三国时代,印度高僧就沿海上丝绸之路飞锡岭南、弘法传教,留下众多文物古籍和诗文翰墨。千余年来,岭南佛教界与东南亚一直保持良好关系,可谓交往频繁、法缘深厚!
广东六祖寺顺应历史潮流,接续文化传统,决意发心资助华师历史文化学院开设“中国史专业(汉传佛教方向)海外研究生班”, 专门培养对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对中国佛教文化有较高学术素养的研究人员和佛教僧才,学业完成后将获得中国教育部颁发的硕士、博士学位。现将招生的相关信息简述如下:
一、招生对象、时间
1. 在中国各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文化学院、对外汉语教学学院以及其他相关学院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包括在学生所在国获得本科文凭),对中国佛教文化感兴趣,并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者,均可报名。
2. 越南、韩国、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斯里兰卡等东南亚及南亚诸国的拥有学士学位,并经当地佛教大学校长或僧王推荐的优秀学僧,通过中国汉语HSK5级A等考试者优先,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四本科生亦可报名。
3、2015年春夏季报名时间:2015年5月10至2015年8月10日,入学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本校长年招收海外学生,如未赶上此次招生时间,可自动顺延为下学年(学年)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至2016年2月10)申报。
二、招生办法
(一)对中国大学在读留学生招生办法
1. 由华南师大历史文化学院、国际文化学院联合向国内各有关大学所属的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文化学院或对外汉语教学学院等机构,发布每年的招生信息和招生名额,当年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对汉传佛教文化感兴趣的国外留学生,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华南师大历史文化学院提交申请表(可在历史文化学院或国际文化学院网站上下载,网址见文末),或者由各大学的上述相关机构接受本校留学生的申请并按名额指标进行初步遴选,将合格者的申请表报送华南师大历史文化学院,学院将对报名申请者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2. 对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并获得面试通知的申请者进行面试,由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和广东四会六祖寺组成导师组,对入围的申请者进行面试,并对面试合格者发出正式录取通知。
(二)对东南亚及南亚诸国优秀学僧的招生办法
1. 由当地佛教大学校长或僧王推荐的优秀学僧,需将申请表发送至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邮箱,由华南师大、四会六祖寺的相关部门及导师组初选,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后,即向审核合格者发出录取通知。
2、学僧到华南师范大学报到之后,即参加中国国家汉办组织的HSK5A等汉语等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即可正式注册为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专业(汉传佛教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2. 已到华南师范大学报到但尚未通过汉语等级考试者,可先参加华师历史文化学院和国际文化学院联合举办的汉语学习班,在汉语等级考试合格后,再正式注册为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专业(汉传佛教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三)对欧美日韩等国学生招生方法
1.学生可浏览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或国际文化学院的网页,获得相关资讯并下载填写申请表格,将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护照、本科毕业文凭等资料电子版寄送历史文化学院。
2.历史文化学院汇同四会六祖寺对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需要纸质资料会另行通知),对合乎要求者发出录取通知,学生持录取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到华南师范大学办理入学手续。
3.学生报到之后的汉语等级考核与东南亚学僧相同。
(四)硕博连读学生招生办法
1.有意愿的学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申请表格在历史文化学院网页上下载),并将相关资料寄送历史文化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2.由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和广东四会六祖寺组成导师组,对入围的申请者进行面试,并对面试合格者发出硕博连读的正式录取通知。
3.汉语等级考试与硕士研究生相同。
三、全额学费、生活费资助
凡被正式录取为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专业(汉传佛教方向)的海外研究生,其三年学习期间所需费用,包括学费、生活费以及东南亚和南亚诸国优秀学僧参加汉语等级考试培训班的学费,均由广东四会六祖寺提供全额资助。
四、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母国、对华友好、热心文化交流、熟练掌握汉语和英语、熟悉中国传统文化、在佛教文化方面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知识的佛学研究人员及相关高层次专门人才。
五、学制和文凭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为三年。三年学习期满,修满所需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将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中国史专业(汉传佛教方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方式、方法和要求
1. 培养计划:研究生培养计划需在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商量后制定,以促进研究生个性化培养。
2课程学习:本专业采用研讨班、专题式、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将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文化体验等有机结合,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3.修读学分: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
4. 研究生指导:本专业采取导师个人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组由3—5人组成,配合导师,充分发挥集体培养优势。
5.论文写作: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需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题目选定、材料收集和撰写工作。
七、教学计划

说明:本专业研究生要修读完上述10门课程(在实际修读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可能有微小调整),完成读书报告及开题报告,才能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英语可在通过考试后申请免修。考试一般是指闭卷考试,考查一般是指撰写课程论文。
八、部分课程简介
1.《中国文化史》课程
《中国文化史》课程旨在全面介绍中国文化的主要内容、特征、发展脉络及重大文化现象,展现中国文化的源远流长和多姿多彩,反映中国文化历史发展的全貌和内在联系性。该课程注重培养学生阅读古代经典著作的基本能力和兴趣,加强对原始文献研究的学术意识,反对人云亦云的不良风气;通过问答启发及组织课堂讨论、经典导读等方式,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发挥其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精神。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对中国文化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对中国文化产生较强的兴趣,为进一步研究中国文化和提高个人道德文化修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2.《中国宗教政策与法规》课程
《中国宗教政策与法规》课程主要介绍中国政府对宗教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法规,包括从宪法到一般民法中所包涵的相关宗教信仰问题的法规和条例,重点说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内涵,以及“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的基本内容,同时介绍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中国佛教协会关于寺院管理、僧伽管理和佛教组织管理的相关法规条例,重点学习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主要内容,使学生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在宗教方面的基本政策及法规,为其在中国学习、工作、生活和宗教活动提供正确的法律指引。
3.《中外佛教文化交流史》课程
《中外佛教文化交流史》课程通过对汉魏以来中外佛教文化的交流的系统讲述,揭示古近代佛教在不同文化层面之间的交流、渗透、融合与再创新的演进轨迹及其绚丽多彩的丰富内涵,使学生了解自古以来中外各国在佛教领域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文化互动过程,以拓展学术视野,从中获得有益启示。
4.《中国佛教传播与发展史》课程
《中国佛教传播与发展史》课程主要介绍佛教在中国传播、演变和发展的历史,包括中国佛教传播发展史上的重要历史事件、人物、宗派源流及其理论特色,同时介绍佛教经典在中国的翻译、研究和传播流通情况,并选取若干重要佛经及佛教史研究的经典作品,以讨论班的形式进行阅读和研讨,使学生认识佛教在中国传播发展的总体脉络,培养学生对历史上的佛教传播发展历程的分析、理解和研究的能力。
5.《古代汉语》课程简介
《古代汉语》课程主要分为文选和通论两部分,在掌握一定的古代汉语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先秦两汉时期的典范散文,培养学生阅读和欣赏文言文的能力,使学生进一步领会古代汉语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主要的研究理论,加深对古代汉语语言规律的认识,并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未经今人注释和标点、具有一定难度的文言作品,从而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古代汉语研读能力,并能更直接深入地了解中国传统文化。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6 20 85211322
2.报名电子邮箱:lsx@scnu.edu.cn;
3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lswh.scnu.edu.cn/apps/actions/front/article.php?id=579 。
4.通讯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5.邮政编码:5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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