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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协会:不赞成在网络拍卖寺院“头香”“头钟”

   日期:2015-02-22     作者:佛讯网    

佛宝网北京讯 2015年2月15日,针对近日某网络拍卖平台举行“2015祈福拍卖大典专场”,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一事,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15日在回答记者询问时表示:不赞成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
这位发言人表示,所谓“烧头香”“撞头钟”,并非源于佛教,不是佛教本身的内容。烧香是佛教常见的供养三宝的方式,可以使烧香者获得相应的功德。然而,烧香供佛所获功德的大小,不在于时间的先后次序,而在于是否诚心。以至诚恭敬之心乃至无我利他之心向三宝敬香,这样才能成就广大功德。钟是寺院中为报时集众所敲打的法器。钟声具有警醒大众、破除烦恼、增长智慧的宗教意义。寺院敲钟作为一项法事活动,须在特定的时间,依照特定仪轨,由出家僧人执行。一般来说,在家信众不能随意敲打寺院法器。信众来到寺院以至诚随喜之心听闻钟声,即可获得相应的功德,不必亲自敲钟。
这位发言人说,拍卖,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一种常见的买卖活动。佛教并不反对拍卖,有时为了兴办公益慈善事业,也举办“义拍”活动。但烧香、撞钟作为具有宗教神圣性的活动,其功德和价值不能也不宜用金钱来衡量,将其作为拍卖标的物是不合适的。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受众广,影响大,不利于传播佛教的正信正见,容易误导大众,引起社会对佛教的负面评价,有损佛教清静庄严的社会形象。“因此,我们对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是不赞成的。”
记者了解到,2月5日,淘宝网络平台举行了一场“寺庙头香全球首拍2015祈福拍卖大典专场”拍卖会,这场拍品包括寺庙头香、头钟、佛珠、高僧墨宝等,参加拍卖的有浙江杭州、宁波、金华、东阳和陕西西安等地的寺庙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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