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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堕胎

   日期:2014-12-25     作者:香道网    

  问:弟子现在怀有五个月的身孕,但是羊膜穿刺的结果,却得知胎儿染色体异常。这样的小孩除了低智能外,最糟的是有精神异常的可能。我身边没有人愿意我留下这个胎儿,要我做小产的催生。我知道这是很重的罪,亦不想和小孩结下恶缘,请师父在我引产前教导我应该怎么做,如何弥补我将犯下的重罪?

  答:在现前社会,几乎每个地方都有同类的事情发生。从佛法的观点来看,这是众生的共业,也是累劫不善业造成的结果,我们看到这些情况很难过。一定要知道,儿女与父母是有直接而密切缘分而来的,没有缘分,求儿女求不到。佛讲儿女与父母有四种因缘,所谓是报恩、报怨、讨债、还债;实际而言,人与一切众生都有这四种缘。因此,若这个小孩是来报恩的,你堕胎就是杀了他,恩变成仇;如果是来报怨的,仇恨就更深了。讨债、还债再加上命债,因果通三世,冤冤相报没完没了。我们这一世遭遇的种种不幸,是过去生中造的不善业;这一生当中能够过得很安稳、很自在,一切称心如意,也是过去生中累积的善因。善因必得善果,恶因一定得恶报。

  实在讲,医生的判断未必正确,但是多数人相信医生的话,认为医生是科学,宗教是迷信,不能接受,这就没法子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中国确实有不少好的中医大夫,中医的诊断、治疗有些方面确实是西医所不及的,不妨参考看看。

  若是不得已要做挽救的方法,就是为小孩修福。修福的方法很多,最殊胜的方法是教育。这件事情不难,在中国大陆建一所小学的费用不多,我们在大陆现在已经建了十几所学校。以这个功德回向给这个小孩,他一定会很欢喜,然后再诵经、念佛回向给他,这是很好的一种超度、修福的方法。这个建议提供给你,可以仔细想想。(净空法师《学佛问答》21-90-31)

  佛法对堕胎有何看法?可以在堕胎后供奉婴灵吗?

  佛法指出中阴身与父精母血结合时入胎,所以胚胎已是一个有情生命,绝不可加以伤害,否则就是杀生。杀生为十不善业之首,我们常自称为‘佛教徒’,而‘佛教徒’的最低定义正是‘不伤害众生的人’。即使婴儿未出生,由于中阴身已入胎,他也就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你不能说因为婴儿智力有问题或有残障就加以杀害。世上有很多残障的人,你有权把他们一一以慈悲为名而杀死吗?即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母亲不能养育儿子,宁可把孩子生出来交予他人哺育也绝不可把他杀死。不论什么情况,中阴既已入胎,就代表这女人与腹中生命有过往的因缘,所以千万不要把他杀害。总括来说,不论什么情况都不应堕胎,否则就是谋杀生命,此乃佛法之观点。堕胎是明显违背佛陀教法的,亦是十不善业之一。供奉婴灵并非佛教传统,亦没有意义,死了的小孩并不会因此而得益。你千万不要以为在堕胎后供养婴灵就能补救杀生的业力。如果你把自己的母亲谋杀,再供奉她的木牌名字(灵位),是否等于你没有错呢?堕胎是杀生,不论社会风气怎么想,佛法的观点就是如此,供奉婴灵是民间信仰,并不能补救杀生的业力,亦没有任何效用及意义。在末法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进行及同意堕胎,并视之为正常,但作为三宝弟子,要依佛陀的教法奉行,不是依大多数人的意见而决择。你依止的是三宝,不是社会风气及大多数凡夫的意见,这一点要常常记著。(出自《居士学佛100问》)

  神识投胎,是女人受孕则入,或是临产之时才投入?

  神识(中阴身)投胎是在男女行淫之际,男精与女众之卵结合的那瞬间投胎的,不是临产之时才投入。(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问:节育对佛教是否犯了因果?(吴明安)

  答:节育因各人环境关系,固无不可。但堕胎则所不许,且宜分清。(李炳南老居士《佛学问答类编》)

  问:女子为学佛,或为家计,要节生育,或竟断生育,可这样办否?(江宽玉)

  答:女子为家计节断生育,是其家庭经济问题,他人不便代议。如因学佛为此,则必得其舅姑丈夫等同意。不应擅自为之。盖以世俗娶妻,皆喜多得子孙,如擅主张,定引起家庭之变,佛教亦蒙其无谓暗影,不可不慎。(出处同上)

  问:请教老和尚,阿弥陀佛。因为我妹妹已经怀孕五个月,她因为已经跟对方分开了,然后家里只剩下我母亲,父亲已经出家,我母亲有点烦恼说将来生下来这是小男生,没有男众可以教育,不知道老和尚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开示指点一下。

  答:既然来了,都有因缘的,一定要好好的去照顾他、去教导他。佛在经上告诉我们,儿女缘分有四种,报恩、报怨、讨债、还债这四种缘,没有这四种缘不会到你家里来。如果你要是拒绝,现在就是说堕胎,堕胎就是把他杀掉了,他要是报恩来的就会变成冤仇,如果是报怨来的,那个怨恨就加一倍,这个都很麻烦,所以一定要好好的把他扶养成人,这才是正确的,这是要多多的照顾,好好的教导他。如果是报恩,恩上再加恩,他将来一定是孝子贤孙;如果是报怨,那个怨可以化解,也不至于对家庭有严重的伤害,这个道理要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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