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唯识学的缘起与因果问题

          胡 晓 光

  法 音 论 坛《法 音》 1999 年 第 7 期 ( 总 第 179 期 ) 第 14 页

   几 年 来 , 我 一 直 在 寻 找 一 种 有 效 的 并 且 切 合 现 代 文 化 思 维 方 式 的 佛 学 研 究 方 法 和 解 释 方 法 。 研 究 与 解 释 是 对 “ 文 本 ” 的 不 断 切 近 的 理 解 与 体 悟 。 研 究 方 法 和 解 释 方 法 关 系 到 对 “ 文 本 ” 的 解 读 程 度 , 在 某 种 意 义 上 讲 , 方 法 是 否 合 理 更 关 系 到 阐 释 结 果 是 否 正 确 。 佛 教 史 上 两 千 多 年 来 的 研 究 与 解 释 方 法 是 有 效 的 , 它 比 较 客 观 地 把 佛 学 “ 文 本 ” 精 神 传 送 下 来 , 但 是 这 些 研 究 与 解 释 方 法 往 往 又 受 它 所 处 的 时 代 文 化 的 影 响 , 是 在 那 个 背 景 下 人 们 的 思 维 维 度 。 近 代 以 来 世 界 文 化 环 境 发 生 巨 大 变 化 , 人 类 的 思 维 有 了 极 大 的 飞 跃 , 对 事 物 的 理 解 方 式 和 创 造 性 思 维 都 有 变 化 , 在 这 个 新 的 文 化 氛 围 中 , 就 应 该 有 新 的 文 化 思 维 方 式 。 新 的 思 维 方 式 是 新 的 研 究 与 解 释 方 法 的 基 础 , 它 最 主 要 的 特 质 在 于 它 全 方 位 、 多 层 次 、 立 体 地 理 解 和 把 握 问 题 。 传 统 的 方 法 是 古 典 式 的 , 这 是 由 历 史 条 件 决 定 的 , 而 今 天 我 们 的 文 化 理 解 维 度 是 多 视 角 的 。 我 的 研 究 与 解 释 方 法 , 就 是 面 对 “ 文 本 ” 问 题 本 身 , 以 哲 学 方 法 来 研 究 和 解 释 问 题 , 重 视 “ 语 义 ” 和 “ 语 用 ” , 而 不 是 “ 语 词 ” 。 尽 管 在 所 采 用 的 语 言 符 号 上 还 是 自 然 语 言 , 却 是 从 普 遍 性 意 义 着 眼 。 符 号 就 是 抽 象 化 的 东 西 , 就 其 本 质 而 言 , 实 际 就 是 普 遍 性 。 人 是 符 号 化 的 生 命 , 识 化 的 存 在 就 是 符 号 化 存 在 , 在 这 个 意 义 上 讲 , 唯 识 学 所 阐 释 的 问 题 就 是 符 号 学 。 法 相 就 是 符 号 , “ 相 由 想 生 ” , 相 是 概 念 , 是 思 维 的 单 位 , 是 思 想 的 要 素 , 是 内 在 的 符 号 , 符 号 的 生 成 和 符 号 与 符 号 的 关 系 就 是 缘 起 与 因 果 关 系 。 在 认 知 上 我 人 不 能 直 接 面 对 存 在 , 而 面 对 的 是 识 化 的 相 分 、 范 畴 、 符 号 。 我 们 的 世 界 , 包 括 我 们 自 己 都 是 符 号 化 存 在 , 阿 赖 耶 识 就 是 信 息 符 号 库 。 这 就 是 我 对 唯 识 学 的 基 本 观 点 和 立 场 。 由 于 笔 者 只 是 一 个 不 断 探 索 佛 法 义 理 的 行 者 , 所 以 言 中 不 免 多 有 错 谬 之 处 , 甚 至 是 痴 人 说 梦 , 尚 祈 教 内 大 德 们 不 吝 教 正 。 我 认 为 , 研 究 佛 法 、 理 解 佛 法 、 解 释 佛 法 是 一 个 持 续 不 断 的 历 史 过 程 , 人 生 就 是 不 断 体 悟 生 命 大 道 、 不 断 超 越 自 我 、 不 断 完 善 自 我 的 过 程 , 这 样 才 是 转 识 成 智 的 实 际 之 路 。 佛 法 重 于 实 修 , 但 更 重 于 闻 思 , 因 为 闻 思 是 学 修 悟 道 的 初 步 , 只 有 闻 思 成 就 , 才 能 生 起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修 行 。 对 于 我 们 这 些 凡 夫 , 正 应 多 闻 多 思 多 学 , 早 立 正 见 。 愿 以 此 与 同 道 共 勉 。
   一 、 “ 法 ” 是 佛 法 所 观 照 的 对 象 。 “ 法 ” , 印 度 梵 语 音 译 为 “ 达 磨 ” , 是 “ 轨 持 ” 之 义 。 “ 法 ” 相 当 于 汉 字 中 的 “ 事 “ 和 “ 物 ” 。 事 物 只 是 表 示 存 在 性 , 而 “ 法 ” 则 具 有 被 觉 知 义 和 不 离 能 觉 知 义 。 佛 法 中 的 “ 法 ” 是 具 有 认 识 论 意 义 的 。 佛 法 认 为 “ 法 ” 的 实 相 是 缘 起 , 觉 知 到 “ 法 ” 的 缘 起 相 , 就 是 亲 证 到 终 极 真 理 , 能 觉 知 终 极 真 理 的 心 智 就 是 菩 提 。 “ 菩 提 ” 是 正 觉 之 义 , 正 觉 之 智 是 由 “ 转 依 “ 获 得 , 转 依 方 法 是 佛 法 的 特 有 生 命 价 值 解 脱 方 法 论 。 在 没 有 转 依 前 , 我 人 的 心 相 是 处 在 “ 识 ” 态 , “ 转 识 成 智 ” 是 佛 法 唯 识 学 的 对 治 法 。 唯 识 学 认 为 “ 万 法 唯 识 ” 和 “ 唯 识 无 境 ” , 法 是 “ 识 ” 所 变 现 之 法 , 法 是 以 唯 识 的 方 式 存 在 的 , 法 的 性 质 是 缘 起 的 。 在 唯 识 上 , 法 就 是 心 理 的 概 念 范 畴 。 唯 识 学 这 一 主 张 是 有 根 据 的 , 来 自 佛 陀 在 《 阿 含 经 》 中 所 言 : “ 心 为 法 本 ” 。 法 由 识 变 , 识 为 能 相 , 法 相 必 归 唯 识 也 。 法 相 与 唯 识 是 唯 识 学 中 的 核 心 课 题 。 唯 识 者 , 就 是 唯 内 在 , 只 在 内 识 中 讲 所 变 现 之 法 相 , 不 涉 外 境 , 故 曰 唯 识 无 境 。 “ 唯 识 无 境 ” 不 是 否 定 外 界 存 在 , 这 是 从 主 体 生 命 解 脱 价 值 上 建 立 的 方 法 论 命 题 , 这 个 命 题 具 有 对 治 性 。 唯 识 学 的 转 依 方 法 是 以 “ 唯 识 无 境 ” 为 根 本 前 提 的 , 在 这 个 前 提 下 , 唯 识 学 才 能 有 效 地 进 行 对 法 理 的 澄 明 ( 转 识 成 智 ) 。
   二 、 法 : 缘 起 与 因 果 。 法 是 存 在 于 心 识 中 的 事 物 ( 概 念 ) , 它 必 然 具 有 本 性 与 现 象 。 缘 起 义 是 揭 示 法 的 本 性 的 , 因 果 义 则 是 揭 示 法 的 现 象 的 。 缘 起 义 在 于 说 明 所 证 之 法 实 无 自 性 实 体 。 在 唯 识 学 中 , 缘 起 理 为 根 本 智 所 亲 见 , 缘 起 理 是 法 性 。 因 果 义 在 于 说 明 所 知 之 法 的 变 化 和 关 系 , 因 果 义 是 缘 生 理 , 为 后 得 智 所 觉 知 。 缘 起 与 因 果 ( 缘 生 ) 、 根 本 智 与 后 得 智 、 唯 识 与 法 相 是 相 关 相 异 的 , 依 缘 起 理 而 构 建 的 因 果 论 是 有 效 的 因 果 论 , 因 为 法 相 因 果 之 事 是 无 实 体 自 性 之 事 。 缘 起 与 因 果 的 关 系 就 是 法 性 与 法 相 的 关 系 , 唯 识 学 就 其 实 质 而 言 就 是 法 性 缘 起 学 , 因 果 缘 生 学 就 是 法 相 学 。 缘 生 根 于 缘 起 , 后 得 智 由 根 本 智 , 法 相 归 于 唯 识 。
   三 、 法 与 识 。 近 世 佛 学 界 有 一 场 著 名 的 论 战 , 那 就 是 太 虚 法 师 与 欧 阳 竟 无 居 士 的 “ 法 相 与 唯 识 ” 的 关 系 之 辨 。 太 虚 法 师 主 张 “ 法 相 必 宗 唯 识 , 唯 识 必 摄 法 相 ” , 其 义 为 法 相 与 唯 识 实 为 一 种 之 学 , 主 合 观 。 欧 阳 竟 无 居 士 则 主 张 法 相 与 唯 识 是 两 种 学 , “ 约 观 心 说 唯 识 ” 、 “ 约 教 相 说 法 相 ” , 主 分 观 。 主 合 者 看 到 了 法 与 识 的 相 同 性 , 主 分 者 看 到 了 法 与 识 的 相 异 性 。 法 与 识 究 为 何 等 关 系 ? 是 相 同 还 是 相 异 ? 其 实 法 与 识 是 不 一 不 异 和 不 即 不 离 的 , 绝 对 化 的 相 同 和 绝 对 化 的 相 异 都 不 能 自 圆 其 说 。 识 是 能 变 , 法 是 所 变 , 能 与 所 在 认 识 论 上 是 有 区 别 的 , 所 以 就 学 理 上 分 判 , 欧 阳 竟 无 居 士 的 论 点 是 精 当 之 论 。 法 与 识 之 关 系 就 如 同 镜 子 和 物 像 一 样 , 镜 子 如 识 , 物 像 如 法 , 物 像 依 识 而 显 , 故 曰 万 法 ( 物 像 ) 唯 识 。 我 们 不 能 说 物 像 就 是 镜 子 , 也 不 能 说 镜 子 就 是 物 像 , 镜 子 与 物 像 是 不 一 不 异 和 不 即 不 离 的 。 法 与 识 也 如 是 。
   四 、 内 在 因 果 与 外 在 因 果 的 区 别 。 唯 识 者 就 是 讲 万 法 皆 唯 内 识 而 有 , 唯 识 所 变 现 的 诸 法 的 相 , 是 内 在 的 法 相 , 法 相 的 因 果 关 系 是 一 种 内 在 因 果 关 系 。 内 在 因 果 与 外 在 因 果 是 不 相 同 的 。 我 人 一 般 经 验 的 外 界 因 果 事 实 是 十 分 驳 杂 的 , 依 感 觉 所 知 的 外 在 事 物 是 多 样 性 的 , 其 形 态 、 层 次 、 结 构 、 运 动 变 化 规 律 都 有 差 别 , 所 以 外 在 因 果 关 系 也 极 难 单 一 性 地 描 述 , 主 体 经 验 的 外 在 客 观 知 识 总 是 有 限 的 。 对 外 在 经 验 的 认 识 一 般 是 归 纳 性 的 知 识 , 我 们 知 道 归 纳 法 无 法 成 为 普 遍 性 与 必 然 性 的 原 则 依 据 , 所 以 外 在 因 果 论 是 一 种 或 然 性 的 实 验 知 识 理 则 , 而 不 是 有 效 的 主 体 生 命 价 值 理 则 。 能 够 充 当 生 命 价 值 论 的 因 果 论 是 内 在 因 果 论 , 因 为 内 在 因 果 论 是 必 然 性 的 理 则 , 生 命 价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必 然 性 理 则 方 可 有 效 、 有 意 义 。 现 代 的 实 验 科 学 都 是 一 种 外 在 因 果 原 理 。 唯 识 学 与 之 相 反 , 唯 识 学 是 内 在 因 果 原 理 , 唯 识 学 的 因 果 原 理 是 必 然 性 的 逻 辑 原 理 。 内 在 因 果 论 与 外 在 因 果 论 的 区 别 , 主 要 反 映 在 对 象 的 范 围 不 同 、 取 向 不 同 、 逻 辑 原 则 不 同 。 在 主 体 上 , 讲 因 果 不 能 太 宽 泛 , 不 然 终 极 价 值 论 就 无 法 建 立 。 唯 识 学 是 在 主 体 内 在 界 构 建 起 的 主 体 生 命 解 脱 ( 转 依 ) 价 值 论 , 从 价 值 论 意 义 讲 , 唯 识 学 的 内 在 因 果 论 是 唯 一 有 效 的 生 命 价 值 实 践 方 法 论 。
   五 、 唯 识 学 的 “ 种 子 “ 是 内 在 因 果 论 的 枢 要 。 在 佛 法 理 论 上 , 唯 识 学 是 对 中 观 学 的 超 越 , 唯 识 学 彻 底 地 体 现 了 佛 陀 的 解 脱 方 法 论 的 内 在 性 。 为 了 使 内 在 因 果 关 系 得 到 如 理 地 描 述 , 唯 识 学 建 立 了 符 合 内 在 因 果 形 态 的 “ 种 子 ” 范 畴 。 种 子 就 是 亲 生 自 果 的 功 能 潜 力 。 就 存 在 而 论 , 识 是 我 人 的 存 在 方 式 , 识 有 两 种 状 态 : 一 是 种 子 态 识 , 二 是 现 行 态 识 。 识 是 流 动 的 存 在 体 , 所 以 唯 识 学 给 “ 种 子 “ 下 了 六 个 定 义 : 一 刹 那 灭 , 二 果 俱 有 , 三 待 众 缘 , 四 引 自 果 , 五 性 决 定 , 六 恒 随 转 。 识 的 流 动 之 力 是 业 , 所 以 唯 识 学 也 称 识 之 功 能 为 业 识 。 业 以 思 为 体 , 思 即 是 行 蕴 , 行 就 是 迁 流 变 化 之 相 , 是 主 体 有 目 的 的 作 业 , 所 以 行 就 是 内 在 心 志 。 从 能 生 角 度 立 “ 种 子 ” 名 , 从 所 生 角 度 立 “ 现 行 ” 名 , 种 子 是 因 , 现 行 是 果 。 因 与 果 、 种 子 与 现 行 是 相 对 而 言 的 , 种 子 生 现 行 , 现 行 生 种 子 , 这 就 是 唯 识 学 的 内 在 因 果 关 系 。 种 子 是 一 种 唯 识 性 的 自 性 , 这 个 自 性 是 性 能 的 保 留 不 变 , 而 不 是 性 体 的 常 住 。 唯 识 学 “ 种 子 ” 说 的 建 立 , 保 证 了 内 在 因 果 律 的 必 然 性 , 有 效 地 把 “ 已 作 不 失 , 未 作 不 得 ” 的 必 然 因 果 原 则 刻 画 了 出 来 。
   六 、 佛 学 发 展 史 实 际 就 是 对 佛 陀 圣 言 量 的 解 释 史 。 正 如 欧 阳 竟 无 居 士 所 说 , 佛 学 是 “ 结 论 后 之 研 究 ” , 佛 陀 已 全 证 宇 宙 生 命 的 真 理 , 得 到 彻 底 的 自 在 解 脱 , 佛 陀 的 圣 教 就 是 对 真 理 的 阐 释 。 佛 陀 的 言 教 是 圣 教 量 , 是 法 理 的 结 论 。 后 人 都 在 不 断 地 体 认 这 个 法 理 , 不 断 地 解 释 这 个 奥 义 。 然 而 , 由 于 解 释 者 的 根 性 因 缘 、 文 化 心 理 、 价 值 取 向 、 解 释 方 法 上 的 差 别 , 所 形 成 的 认 识 结 果 也 就 各 有 不 同 。 唯 识 学 是 对 根 本 佛 法 最 圆 满 最 精 当 的 解 释 。 原 始 佛 教 是 根 本 佛 法 , 佛 陀 的 “ 三 法 印 ” 是 普 遍 性 必 然 性 的 理 则 , 然 而 这 个 理 则 是 在 什 么 范 围 内 说 的 ? 是 通 过 什 么 方 法 得 出 的 ? 我 认 为 这 个 理 则 必 须 放 在 内 在 世 界 — — 识 化 之 法 中 才 是 如 此 , 佛 学 是 内 学 、 内 明 , 就 是 于 内 在 世 界 安 立 法 则 , 于 内 在 世 界 可 以 存 在 必 然 性 法 则 , 而 外 在 世 界 对 于 主 体 觉 知 者 而 言 永 远 是 处 在 或 然 状 态 。 唯 识 学 很 好 地 抓 住 了 佛 法 所 观 境 的 实 质 , 并 且 在 此 基 础 上 引 申 到 法 相 因 果 原 理 , 得 以 对 主 体 心 灵 的 内 在 本 质 作 出 圆 满 彻 底 的 解 释 , 从 而 为 “ 转 识 成 智 ” 提 供 了 可 靠 的 依 据 和 有 效 方 法 。 唯 识 学 是 原 始 佛 教 的 解 释 学 , 是 根 本 佛 法 的 通 论 。 当 然 在 唯 识 学 的 形 成 发 展 过 程 中 , 也 有 许 多 支 离 之 处 , 但 是 唯 识 学 的 主 流 一 直 与 原 始 佛 法 相 契 合 。 大 乘 佛 法 的 中 观 学 对 空 性 的 体 悟 极 深 , 但 是 它 并 未 发 展 成 为 唯 识 观 , 而 唯 识 学 却 在 中 观 见 的 基 础 上 , 升 华 到 “ 一 切 法 唯 识 ” , 从 而 使 佛 学 体 系 得 到 完 具 。
   七 、 缘 起 义 与 缘 生 义 。 缘 起 是 法 理 ( 法 性 ) , 缘 生 是 法 相 。 于 唯 识 学 上 讲 唯 第 八 识 是 缘 起 法 性 , 唯 第 六 识 则 是 缘 生 法 相 。 第 六 识 之 智 是 妙 观 察 智 , 即 量 智 , 所 观 境 相 就 是 一 切 法 尘 。 第 八 识 之 智 是 大 圆 镜 智 , 即 性 智 , 所 观 境 界 为 自 圆 成 实 性 。 缘 起 与 缘 生 其 理 同 , 其 相 用 别 。 学 唯 识 学 要 明 了 缘 起 与 缘 生 的 关 系 , 不 然 就 不 会 悟 透 法 相 学 与 唯 识 学 的 区 分 。 唯 识 学 诠 八 识 体 性 , 直 悟 二 无 我 的 缘 起 妙 谛 ; 法 相 学 则 诠 五 法 相 用 , 通 释 诸 法 缘 生 道 理 。 法 相 学 与 唯 识 学 的 区 别 在 于 所 诠 法 义 的 差 别 , 唯 识 重 于 缘 起 , 法 相 重 于 缘 生 , 唯 识 学 以 缘 起 而 摄 缘 生 , 法 相 学 则 是 以 缘 生 来 回 归 缘 起 。 法 相 与 唯 识 在 学 理 上 必 须 分 , 这 是 方 法 论 上 的 原 则 ; 但 在 终 极 上 , 法 相 是 唯 识 的 法 相 , 因 为 一 切 法 毕 竟 是 唯 识 的 。
   八 、 业 与 因 果 。 “ 业 ” 是 有 自 主 性 的 作 为 力 , 业 以 思 为 体 , 人 是 以 思 为 特 性 的 众 生 , 所 以 造 业 应 是 人 的 特 性 。 “ 业 ” 类 于 现 代 “ 劳 动 ” 一 词 , 有 意 识 的 、 自 主 性 的 行 为 是 业 ( 劳 动 ) 。 一 般 动 物 的 行 为 则 是 本 能 , 不 是 一 种 有 意 识 的 、 自 主 性 的 行 为 。 在 业 思 的 维 系 中 , 能 生 与 所 生 的 关 系 就 是 因 果 关 系 , 于 能 生 处 立 业 因 , 于 所 生 处 立 业 果 。 唯 识 学 的 因 果 是 在 业 的 前 提 下 讲 的 。 因 果 是 业 力 的 因 果 , 不 是 实 体 的 因 果 , 更 不 是 虚 空 的 因 果 。 因 果 的 有 效 性 取 决 于 业 的 存 在 , 业 力 的 存 在 方 式 就 是 因 果 关 系 。
   九 、 识 的 缘 起 与 识 的 因 果 。 识 是 功 能 , 不 是 实 体 , 识 有 其 性 能 业 力 。 识 是 运 动 的 , 识 是 实 有 的 , 但 不 是 实 体 性 的 有 , 而 是 缘 起 性 的 有 。 一 切 法 ( 法 尘 ) 皆 是 假 有 , 唯 识 学 讲 “ 假 必 依 实 ” , 就 是 说 一 切 法 ( 假 ) 皆 依 缘 起 实 有 之 识 。 缘 起 性 是 识 的 存 在 实 性 , 识 在 其 存 在 的 运 动 中 , 形 成 了 八 识 功 能 , 八 识 之 间 的 关 系 就 是 缘 生 因 果 关 系 。 第 八 阿 赖 耶 识 是 一 切 种 子 识 ( 能 藏 一 切 法 种 子 故 ) , 前 七 识 为 现 行 识 , 或 称 七 转 识 , 阿 赖 耶 识 与 前 七 识 是 展 转 相 生 、 互 为 因 果 。 识 由 于 不 是 外 在 性 的 实 体 存 在 物 , 所 以 它 不 具 有 空 间 性 的 存 在 形 式 , 它 仅 是 时 间 性 的 相 续 性 存 在 。 意 识 的 流 动 是 一 维 性 的 , 识 的 自 身 因 果 关 系 也 是 一 维 性 的 。 在 一 维 性 形 式 下 , 因 果 原 理 是 必 然 的 。 如 佛 法 中 的 十 二 因 缘 法 , 就 是 阐 述 三 世 两 重 因 果 关 系 。 《 华 严 经 · 十 地 品 》 云 “ 十 二 有 支 皆 依 一 心 ” , 这 一 心 就 是 缘 起 能 相 识 。 唯 识 学 主 要 讲 阿 赖 耶 识 缘 起 论 。 阿 赖 耶 识 缘 起 论 是 对 十 二 有 支 缘 起 论 的 阐 发 引 申 。 无 著 论 师 在 《 摄 大 乘 论 》 就 讲 两 大 缘 起 论 : 一 是 分 别 爱 非 爱 缘 起 ( 十 二 有 支 缘 起 ) , 二 是 分 别 自 性 缘 起 ( 阿 赖 耶 识 缘 起 ) 。 这 两 种 缘 起 其 实 是 一 , 其 坐 标 力 用 有 别 。 十 二 有 支 力 破 我 执 , 自 性 缘 起 则 力 破 法 执 , 唯 识 学 的 目 的 就 在 于 双 破 二 执 、 妙 证 二 空 , 极 得 二 胜 果 。 识 的 缘 起 论 和 识 的 因 果 论 是 为 阐 释 无 我 理 和 无 我 相 的 。 唯 识 就 是 中 道 论 , 唯 识 观 就 是 中 道 观 , “ 唯 遮 境 有 , 识 简 心 空 , 不 有 不 空 , 高 履 中 道 ” , 在 中 道 义 上 , 缘 起 无 实 体 , 因 果 相 对 , 其 中 无 实 法 存 在 。
   十 、 缘 起 、 因 果 与 无 为 法 。 唯 识 学 认 为 识 是 有 为 法 , 缘 起 与 因 果 都 是 有 为 法 。 所 谓 有 为 法 者 , 就 是 说 有 运 动 变 化 的 事 物 都 是 有 为 法 。 有 为 法 都 是 事 , 在 事 之 上 还 有 理 , 而 理 则 是 无 为 法 。 所 谓 无 为 法 者 就 是 说 不 生 不 灭 、 非 色 非 心 的 理 体 是 无 为 法 。 有 为 法 与 无 为 法 两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事 与 理 的 关 系 。 《 大 智 度 论 》 云 : “ 离 有 为 法 则 无 无 为 , 所 以 者 何 ? 有 为 法 实 相 , 即 是 无 为 。 无 为 相 者 则 非 有 为 。 ” 这 里 清 楚 地 将 有 为 法 与 无 为 法 的 关 系 做 了 简 别 。 缘 起 与 因 果 之 理 就 是 无 为 法 性 , 缘 起 与 因 果 的 存 在 就 是 有 为 之 法 。 无 为 法 性 是 无 相 之 理 , 所 以 一 切 有 为 之 相 皆 不 是 无 为 理 之 相 。 缘 起 、 因 果 与 无 为 法 不 即 不 离 。 无 为 法 是 一 切 法 的 理 性 , 是 一 切 法 的 依 因 , 但 不 是 一 切 法 的 实 体 和 一 切 法 的 生 因 。 唯 因 无 为 法 是 以 不 生 不 灭 为 其 本 性 。 然 而 世 间 确 有 一 类 论 师 , 硬 讲 无 为 法 缘 起 论 , 硬 是 把 无 为 之 理 体 自 性 实 体 化 , 硬 是 把 有 为 法 与 无 为 法 化 为 体 用 一 元 论 , 结 果 缘 起 因 果 不 象 缘 起 因 果 , 无 为 法 不 象 无 为 法 , 名 之 与 实 全 然 相 违 。 此 类 论 师 不 解 唯 识 理 趣 , 只 是 任 情 作 解 。 唯 识 学 如 理 如 量 地 对 有 为 法 与 无 为 法 、 事 与 理 进 行 善 巧 分 别 , 于 解 脱 道 上 , 安 立 了 有 效 的 方 法 论 。 缘 起 与 因 果 之 法 就 是 唯 识 学 的 生 命 价 值 自 我 实 现 的 认 识 论 和 方 法 论 的 内 涵 原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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