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中时间与种熏观念的研究

              杨惠南
           华冈佛学学报第5期
             提 要:
       部派佛法有两种不同的时间观。其一是有部、经部的时
     间观,它们都以为:「刹那」或「现在」,有前後的延续性
     。这是某种意义下的「过未有体论」。另一是大众部的「过
     未无体论」,它主张:只有现在,没有过去与未来。成唯识
     论的时间观,建立在种生现、现熏种的种熏论上。它接受了
     大众部的时间观,并依此建立起种熏论的俱时因果说。另一
     方面,胜军、难陀等其他唯识学者,却采用有部、经部的过
     未有体论,建立其异时因果的种熏论。它是成唯识论所评破
     的。
       作者发现:成唯识论的俱时因果论,会衍生「阿赖耶识
     非无记」等结论,它们都与成唯识论的理论自相矛盾。因此
     ,作者建议:要避免成唯识论的自相矛盾,唯识学者应该放
     弃俱时因果论,改采胜军、难陀的异时因果论。
      一、部派佛法的时间观
      对时间的不同看法,是部派佛法分裂的主因之一。例如
    ,说一切有部、经量部,和大众部间,就有不同的时间观。
    这些不同的主张,明显地影响了成唯识论的时间观与种熏说
    。
      说一切有部把万法分成数类 (例如世亲的俱舍论分为七
    十五法),每一法上又分成「法体」与「作用」(注1),然後
    说:法体是没有生灭变化的,因此也无关於时间的;但法体
    所显现出来的功能作用却是有生有灭的,因此也可以区分为
    过去、现在、未来这三世的。例如,说一切有部的百科全书
    --大 婆沙论卷七十六即说:
         三世诸法因性果性,随其所应,次第安立,体实
       恒有,无增无减,但依作用,说有说无。(注2)
      同书卷卅九还将诸行的转变分成「自体转变」和「作用
    转变」,乃至「自体转变」和「功能转变」,然後说:「若
    依自体转变说者,应言诸行无有转变,以彼自体无改易故;
    若依作用转变说者,应言诸行亦有转变,谓法未来未有作用
    ,若至现在便有作用,若入过去作用已息,故有转变。」(
    自体与功能二转变类似。)(注3)
      在这种法体与作用(功能)分割,而「体实恒有」的主张
    下,虽有「三世实有」之说,但三世却是依有为法而假立的
    ,并没有实体可言。如说:
         问,如是三世以何为自性?答,以一切有为法为
       自性。……问,何故名世?世是何义?答,行义是世
       义。问,诸行无来无去,云何行义是世义?……答,
       以作用故立三世别,即依此理说有行义。(注4)
    
      然而,说一切有部的时间观真的是假有的吗?事实上,
    这种立基於诸法作用上的时间观,是属於世俗道理、世俗谛
    的时间观,是属於粗有为相、相续有为相,乃至分位有为相
    的时间观,而不是属於贤圣道理、胜义谛,或细有为相、刹
    那有为相,乃至连缚有为相的时间观(注5)。因为,从贤圣
    道理乃至连缚有为相的观点来说,说一切有
  
    部主张有生、住、异、灭等四种有为相;这四种有为相的实
    有,明白地显示说一切有部主张有实存的时间。大 婆沙论
    卷卅八,在斥责了经量部(譬喻者)的看法之後,紧接著断言
    了有为相的真实存在;如说:
         问,何故作此论?答,为广分别契经义故。……
       诸师於此契经义趣不如实知,起种种执,谓或有执诸
       有为相非实有体。如譬喻者彼作是说,诸有为相是不
       相应行蕴所摄,不相应行蕴无有实体,故诸有为相非
       实有体。为遮彼执,显有为相实有自体……故作斯论
       。(注6)
    
      这明显地说明,经量部主张生、住、异、灭等四有为相
    是假有的(因为它们摄属於假有的不相应行法),而有部却主
    张这四种有为相是实有的。至於这四相的意思,世亲的俱舍
    论卷五曾定义说:「此於诸法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名
    异,能坏名灭。」(注7)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四种(有时省略住相而成三种)有
    为相,是在一刹那中具足在某一法上的;底下的论文即为明
    证:
         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止他宗,显正义故。
       谓或有执三有为相非一刹那,如譬喻者。彼作是说,
       若一刹那有三相者,则应一法一时亦生亦老亦灭。然
       无此理,互相违故,应说诸法初起名生,後尽名灭,
       中熟名老。为遮彼执,显一刹那具有三相……故作斯
       论。(注8)
    
      像这样,四相实有而且同一刹那具足在某一法上的时间
    观,牵涉到一个基本的概念,那就是「刹那」;问题在这一
    「刹那」是否有前後的延续?答案是有;这牵涉到「住」相
    的有无。如说:
        问,诸有为法有住相不?……答,应作是说,有
       为法有住相。……问,契经所说复云何通?如说 刍
       诸行不住。答,不久住故说不住言,非谓全无刹那住
       相。(注9)
    
      像这种同时(刹那)而又具有前後延续的时间观,是唯识
    宗主要论师之一的胜军(jJayasend; A.D. 590-
    
    252页
    
    645)所主张的,但却为护法(Dharmapala; A.D. 530-560)系
    的唯识学者所反对。这些,我人将在下文详细讨论。
      除了有部的「刹那具足四相」说之外,部派中重要的时
    间观还有经量部与大众部的主张。经量部是主张「相续四相
    」的,前文已稍论及,现在再引底下一段论文证明其相续四
    相的主张:
        经部师说……世尊为断彼执著故,显行相续体是
       有为及缘生性,故作是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非显
       诸行一刹那中具有三相,由一刹那起等三相不可知故
       ,非不可知应立为相。(注10)
    
      这种「相续四相」的时间观,与有部的「刹那四相」的
    时间观虽有极大的不同点,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相
    续四相说中,时间是有前後延续性的;而在刹那四相说中,
    由於「住」相的刹那暂住,因此,时间还是有前後的延续性
    。
      刹那四相的延续时间观,影响了胜军论师;同样地,经
    部的相续四相说,也影响了胜军论师。这两种时间的理论,
    都为宗重於护法论师的成唯识论所破斥(详下)。
      成唯识论所主张的时间观是「过未无体论」,它来自大
    众部。世友的异部宗轮论描述大众部的时间观时说:「过去
    、未来非实有体。」(注11)而成唯识论卷三则说:
        前因灭位,後果即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如是
       因果相续如流,何假去来方成非断!……因果等言皆
       假施设,观现在法有引後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
       观现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注12)
    
      明显地,成唯识论的时间观是「过、未无体论」,时间
    只是一刹那的存在,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过去和未来都
    是依现存一刹那法的「引後用」、「酬前相」而方便假立的
    。(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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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唯识经论中对时间的看法
    
      把时间看做是虚幻不实的存在(或部分虚幻不实的存在)
    ,是大乘佛法的特色。龙树在其中论卷三(观时品第十九),
    即曾破斥三世的时间观念(注14)。在同书卷二(观三相品第
    七),则破斥生、住、灭之有为三相(注15)。龙树认为时间
    是虚幻的最大理由是:时间是立基於诸法的活动才假立的;
    诸法是因缘生、空无自性的;因此,时间也是空无自性的。
    (注16)
      瑜伽师地论也和龙树相同,把时间建立在诸行的相续活
    动上,所以,时间也必然是假有的;如说:「问,依何分位
    建立时?此复几种?答,依行相续不断分位建立时。此复三
    种,谓去、来、今。」(注17)而成唯识论一方面建立了「过
    、未无体论」(详前文),一方面又破斥说一切有部 (萨婆多
    部)的「刹那四相」实有论;如说:
         复如何知诸有为相异色心等有实自性?契经说故
       。(以上重述有部的主张。)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自
       性,为证不成。非第六声便表异体,色心之体即色心
       故。非能相体定异所相,勿坚相等异地等故。
    
      按照窥基的述记,「此经不说……为证不成」乙句,是
    总破有部的四相实有论;窥基说:「此即总非。大乘四相与
    色心等非一非异。遮外定异有实自体,故言此经不说异等。
    」(注18)此句以下则为别破。 (依述记,别破原来有七点,
    现在所引只是其中两点,即:「六转无差难」和「能所不异
    难」(注19)别破可分为二:「非第六声……即色心故」是别
    破第一的「六转无差难」。此中,所谓「转」即梵文中的八
    种语格,称为「八转声」 (苏漫多声 astavibhaktayah ),
    其中的第六是「属声」(svamivacane),代表所有格(如「天
    授的衣服」、「祠授的钵盂」等(注20),即是论文中的「六
    转」。所以,论文的大意是:并不是有为四相属於有为法,
    就以为它们有实体存在。底下是较详细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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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记在解释这「六转无差难」时,曾说有部建构了底下
    的一个论证:
         有为四相是有为法的第六转声--属声;
        凡第六转声的都别有实体,例如天授的衣服、祠
       授的钵盂等等;
        所以,有为四相离开有为法而别有实体。(注21)
    
      惠沼的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三说这论证犯了三种过错:宗
    中比量相违过、量有不定过(此第二同述记),有法自相相违
    过(注22)。换句话说,唯识宗认为第二个前提是不真的,因
    为并不是所有属声都是别有实体的;述记举了一个例子:「
    色心之体」中的「体」,并非离色心而别有实体。述记还进
    一步建构了底下的论证,来证明有为四相并不是离开诸法而
    别有实体;然而,这却是一个不合理的论证(注24):
         凡是第六转声的都是第六转声;
        并不是第六转声的都有实体,例如色心之体、识
       之了别等;
        所以,并不是第六转声的都有实体。
    
      其次,别破第二的「能所不异难」,是指成唯识论文中
    的「非能相体定异所相,勿坚相等异地等故」乙句。其中的
    「能相」是指四有为相,「所相」则指具足四相的有为法;
    而全句的大意是:并不是四有为相一定与有为法异体,就像
    坚相与地、湿相与水、暖相与火、动相与风不一定异体一样
    (注25)。
      总之,成唯识论以为,生等四有为相是不能离开色心诸
    法而独存的,它们不过是依循色心诸法的活动而假施设的而
    已。所以,论文在破斥了四相实有之後,接著下结论说:
         然有为法因缘力故,本无今有,暂有还无,表
       异无为,假立四相。本无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暂
       停即说为住;住别前後,复立异名;暂有还无,无
       时名灭。前三有故,同在现在;後一是无,故在过
       去(注26)。
    
    255页
    
      成唯识论虽然主张「过未无体」乃至「四相无有实体」
    ,但其时间观却不如中观佛法的一切皆空。事实上,成唯识
    论的时间观是「唯有现在一刹那存在」的时间观;它与种熏
    说有密切的关系。
    
        三、成唯识论的刹那种熏说
    
      成唯识论中与时间有关的种熏说,有两处:一是卷二中
    的种子六义和所熏四义、能熏四义;二是卷四三种所依中的
    「因缘依」(种子依)。
      卷二的种子六义是:刹那灭、果俱有、恒随转、性决定
    、待众缘、及引自果。其中与时间有关的是前二,即刹那灭
    与果俱有。论中对「刹那灭」的解释是:「谓体才生,无间
    必灭,有胜功力,方成种子。」(注27)而窥基的述记则有底
    下的说明:「故体才生,无间即灭,名为种子。有胜功力,
    才生即有,非要後时。」(注28)我人应特别注意此中的「才
    生即有,非要後时」乙句,它是说明种子与现行之间的因果
    关系是同时因果,而非前後的异时因果。
      种、现间的同时因果观,还可以从种子的第二义「果俱
    有」中看出。成唯识论原文是:「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
    合,方成种子。此遮前後及定相离……非如种子自类相生,
    前後相违,必不俱有。」(注29)而述记解释说:「谓此种子
    要望所生现行果法,俱时现有。」述记并解释「现」字有显
    现、现在、现有三义,并说「现在简前後」(注30)。显然,
    论文和述记都说到种、现间是俱时因果。
      原来,唯识经论把种子分成两类:一叫「种子」,一叫
    「种类」。前者是种、现间的因果关系,是俱时的因果;後
    者却是前念种子引生後念种子(异熟)的因果关系,是异时因
    果(详下)。
      成唯识论卷二中所提到的所熏四义是:坚住性、无记性
    、可熏性、以及与能熏共和合性。这是阿赖耶识的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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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性质。其中,与时间相关的是第四「与能熏共和合性」
    。论文的解释是:「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
    所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後,无和合义,故非所熏。」 (注
    31) 这是说明能熏的现行诸法与所熏的阿赖耶识,是同时因
    果,而不是前後异时的因果。
      而能熏也有四义,它们是:有生灭、有胜用、有增减、
    以及与所熏和合而转。其中,「与所熏和合而转」与时间有
    关,其说明与上述能熏大同,只是将「能熏」一词改成「所
    熏」一词而已(注32)。
      论文在介绍了种子六义、所熏四义,以及能熏四义之後
    ,有一般与时间相关的重要结论;它说:
         如是,能熏与所熏识俱生俱灭,熏习义成。令所
       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故名熏习。能熏识等从种
       生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三法展转,因果同时,
       如炷生焰、焰生焦炷;亦如芦束,更互相依。因果俱
       时,理不倾动。能熏生种,种起现行,如俱有因得士
       用果;种子前後自类相生,如同类因引等流果。此二
       於果是因缘性;除此余法皆非因缘,设名因缘,应知
       假说。(注33)
    
      这种因果俱时的种熏说。显然是承继瑜伽师地论和无著
    的摄大乘论,甚至连焰炷、芦束的比喻,都与摄大乘论完全
    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摄论中没有提到能熏四义,也没有提
    到种子的自类相生(注34)。
      最後,再让我人看看成唯识论卷四中的三种所依;它们
    是:因缘依(种子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论文对「因
    缘依」有底下的解释:
         然种自类因果不俱,种现相生决定俱有。故瑜伽
       说:「无常法与他性为因,亦与後念自性为因,是因
       缘义。」自性言显种子自类,前为後因;他性言显种
       与现行互为因义。(注35)
    
      明显地,这是以瑜伽师地论卷五中的一段论文,再次地
    建立种生现与种生种的两种因果关系;并说种生现 (及现生
    种) 是俱时因果,而种生种是异时因果(注36)。这种时
    间观的特色是:时间的流变只存在於种生种的「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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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熟」(注37),而不存在於种子所现行的外在诸法之上--外
    在诸法是没有时间上的流变的。
    
        四、成唯识论所破斥的时间观与种熏说
    
      以上所述,乃成唯识论所宗重的时间观,应该是属於护
    法一系的主张。论中对其他不同的主张,处处显示其严厉的
    批判。这些不同的主张,有些是来自於部派佛法的,例如说
    一切有部的刹那四相说、经量部的相续四相说(以上详前文)
    ;还有一些则是来自於唯识宗的其他学者,例如难陀(Nanda
    ; A.D. 450-530)与胜军(Jayasena: A.D.590-645)。这两大
    论师的时间观,其实与有部、经部的时间观,有很类似的地
    方。底下是详细的情形:
      成唯识论卷二在说到种子六义中的「果俱有」时,曾说
    :「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此遮前後及定
    相离。」(详前文)窥基的述记,在解释第一句时曾说:
       有说:「种生现之时,必前後念,非此刹那。」如
       何解此?彼师意说,如上座部心有二时,即因在生
       、果在灭,故同在现在,亦不相违。此即胜军假明
       上座,非实用之,第三卷中自当广述。(注38)
    
      这是说,胜军论师采用了上座(尊者)因果异时的时间观
    ,而主张种现间的关系是前後念的异时因果。其中所说的「
    第三卷」文,是指成唯识论卷三的一段论文:
       有余部说,虽无去来而有因果恒相续义。谓现在法
       极迅速者,犹有初後生灭二时;生时酬因,灭时引
       果,时虽有二而体是一;前因正灭後果正生,体相
       虽殊,而俱是有。如是因果非假施设,然离断常。(
       注39)
    
      窥基的述记卷三说,「有余部」是指上座部 (其实是经
    量部的上座尊者室利逻多)。 但窥基还说:「此中亦同胜军
    论师种子等法前果後因俱时而生。」(注40)在窥基看来,胜
    军的理论与上座的理论,有许多雷同之处,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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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唯识论所破斥的虽是上座思想,却直等於破斥了胜军的主
    张。窥基解释上座的思想是:
         上座等云:「色法迟钝,有三相用时经一世;谓
       生、住、灭,更无异时。心法迅速但有二时,谓生及
       灭。」
        此二相即法辨,离法无别体,然俱现在,彼无过
       未故。此中,且举心、心所法为论;故言「极迅速者
       ,犹有(初後生灭)二时」。(注41)
    
      这是注释上引成唯识论中的一句--「谓现在法极迅速者
    ,犹有初後生灭二时」。这段注释说明了上座所主张的心法
    活动,那就是:心法的活动虽只有现在一刹那,但却具有前
    後二时--「现在」一词是包含了生与灭的前後二时。
      而窥基对胜军思想的介绍是:
         彼谓因果恐有断故……复以大乘,假说现在之三
       相用不同时起。前法至生後法未起,至住之时後法未
       生,至异之时後果方生;恐因果断故。(注42)
       
      这段注释,说明了胜军的因果观是前後异时的因果观,
    与前述上座的「现在二时」说有甚多相似之处。换句话说,
    胜军与上座都主张:现在或刹那,虽然已经很短暂,但实际
    上仍有前後的二时或三时存在。这也和述记所描述的经部思
    想完全符合,因为,在窥基的描述下,经部的因果观是因果
    异时的。(注43)
      所应注意的是,胜军所谓的因果异时说,应与种熏说有
    关;也就是说,种生现是异时因果、现熏种也是异时因果。
    这是完全不同於成唯识论所宗重的同时因果说。这种异时因
    果的种熏说,来自於经量部,所以成唯识论述记处处评破经
    量部的思想;如说:「此遮经部等因果异时」、「异经部师
    前念之识熏後念类」(注44)。
      成唯识论及述记在介绍了这些时间和种熏的异说之後,
    都一一加以批驳;本文为了节省篇幅,兹略。
       
    259页
       
      五、成唯识论之时间和种熏说的困难
       
      至此,我人得到两点结论:
      (1) 不管是部派的有部、经部、大众部,或是唯识宗的
    护法、胜军,都共同主张时间是建立在「现在」或「刹那」
    之上的。 (即使是高唱「二世实有」的有部,也把三世看做
    是世俗道理乃至分位有为相;详前文。) 唯一不同的是,经
    部和唯识宗的护法、胜军,还进一步把「现在」或「刹那」
    ,建立在种生现、现熏种的因果关系之上。
      (2) 各学派虽然都主张有现在或刹那,但对这两个词却
    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其一是有部、经部、上座、胜军,他们
    主张「现在」或「刹那」是有前後延续性的;例如,胜军认
    为,在一「刹那」中,种生现或现熏种的因果关系是异时的
    因果关系。其二是大众部和护法系唯识学者的主张,他们认
    为「现在」或「刹那」是没有任何前後的延续性:就护法说
    ,种生现、现熏种乃是「如秤两头,低昂时等」的俱时因果
    。
      其次,就我人的研究看来,在这两种不同的时间观中,
    护法系的俱时因果说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它与它的另一主张
    --藏识无记说,是相违背的。底下是详细的论证:
      首先,我人要指出,「变化」是因果法则最起码的条件
    之一,因与果之间如果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差异,就没有因果
    关系可言。这也是唯识诸论把种与种类分开的理由;述记卷
    三解释「果俱有」(种子六义之一)时说:
        依生现行果之种子名为俱有,不依引生自类名种
       。何故尔耶?能熏生故,望异类故,果现起故,相易
       知故。种望於种非能熏生,非异类故,非现起故,非
       易知也,此中不说。(注46)
     明显地,述记把「异类」做为种现与种种必须区别的理
    由之一。这是依据瑜伽师地论所说「法与他性为因,亦与自
    性为因」而推论出来的必然结果(详前文)。
       
    260页
       
      事实上,不但是种现之间的因果必须异类,种种之间也
    必须是某种意义下的异类。此徵诸述记所说的「要因变异之
    时,果方熟故」(注47),即可证明。
      我人还相信,「变化」是必须预设「时间」的,至少必
    须像龙树中论所说的那样:变化与时间是相互依存的 (详前
    文)。 果真这样,那麽,种子生现行既是俱时因果,如何可
    能「异类」而生?而现行熏种子既也是俱时因果,又如何可
    能「异类」而熏?更令人担心的是:种现、现种的因果关系
    当中,既然都是俱时因果,「没有时间」产生异类的变化,
    那麽,旧种与新种之间必定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变化。如此,
    当新种再次现行时,其现行果法必与旧种所生的现行果法完
    全相同--世界成了一幕幕景色相同、剧情相同,却又永远放
    映不完的无聊影片。而有情流转与还灭的理论,也因此破坏
    殆尽了。
      成唯识论的拥护者当然不希望得到这种结果。然而,要
    避免这种错误,却只有底下两条路,而它们却又都是行不通
    的:(1)现行果法有胜功能,能使新种异於旧种;(2)阿赖耶
    识有胜功能,能使新种异於旧种。
      就第 (1)点来说,这种来自於现行果法的,能使新种异
    於旧种的力量,一定不是存在於旧种当中。因为,如果这力
    量是旧种所本有的,那麽依据种熏的理论,这力量必是来自
    旧现行中;其次,旧现行中的这种力量又来自何方?无疑地
    ,它来自於更旧的种子当中。然而,由於没有时间延续的预
    设,就没有变化可言;没有变化,那旧旧种与旧种之间就没
    有本质上的差别。这仍然没有办法避免前述那种无法建立流
    转、还灭理论的谬误。因此,附属於现行法而能使种子产生
    变化的力量必定来自於有情身心之外的他力,例如佛菩萨或
    其他有情的影响力。也就是说,改变业果的力量,不再只是
    有情自身的行为力量,还决定於其他有情或佛菩萨的影响力
    。
      这样的业力论,就有情的共业而言,也许是合理的,但
    就纯粹的别业来说,却无论如何都是无法会通的;更何况一
    切的现行果法都生自有情的本识种子,并没有真正严格意义
    的「共业」可言。
       
    261页
       
      改变种子本质的力量既然不可能来自现行果法,那麽,
    只有第 (2)条路可走,那就是:这力量乃是发自於阿赖耶识
    当中。然而,什麽叫做发自阿赖耶识?发自阿赖耶识与发自
    种子是相同的说法吗?明显地,这种力量不能发自种子,理
    由已於前段说过。那麽,唯一的可能是发自阿赖耶识本身;
    这似乎是说:阿赖耶识是一个具有殊胜功能的容器,不但能
    够贮藏种子,还能赋给新旧二种在本质上生起变化的力量-
    这是典型的「种识差别论」。种识差别论违背了唯识宗「种
    识非一非异」的明训。这不但是成唯识论说它们「不一不异
    」(注48),而且无著的摄大乘论卷上也说:「非彼种子有别
    实物於中住,亦非不异。」而世亲的论释卷二更说:「若有
    异者,彼诸种子应分分别,阿赖耶识刹那灭义亦不应成。」
    (注49)这是说,如果主张种识差别论,那麽,阿赖耶识即成
    了常住不变的心体了;这是主张阿赖耶识唯妄非真的护法唯
    识所无法同意的,甚至也是无著、世亲本人所不能首肯的。
    所以今人印顺说:
       
         世亲释论曾这样说:「若有异者……阿赖耶识刹
       那灭义亦不应成」,这是很可留意的!为什麽本识与
       种子差别,本识就不成其为刹那灭呢?有漏习气是刹
       那;楞伽曾明白说到。本识离却杂染种子,就转依为
       法身,是真实常住,也是本论(摄大乘论)与庄严论说
       过的。赖耶,在本论中,虽都在与染种融合上讲,是
       刹那生灭;但它的真相,就是离染种而显现其实本来
       清净的真心。真谛称之为不生灭的解性梨耶,并非刹
       那生灭。本论在建立杂染因果时,是避免涉及本识常
       住的……。(注50)
    
      如此,假设使旧种与新种改变本质的力量来自於阿赖耶
    识本身,那麽,必然引生连无著和世亲都无法同意的种识差
    别论来。可见,最後一条路也是不通的。
      其次,就算种识差别论的错误可以避免,也还有新困难
    产生:首先,阿赖耶识必具有自我清净的本能,此即真谛所
    谓的「解性黎耶」(注51);其次,阿赖耶识还必须具备流转
    生死的本能,这却相似於天台的「性恶」说
    
    262页
    
    (注52)。 而这两点,都不是主张本识唯妄或本识无覆无记的
    成唯识论所愿意同意的(注53)。
      首先,何以主张改变种子本质的力量在阿赖耶识,就会
    得到阿赖耶识是如来藏的因难呢?这是因为解脱、成佛的动
    力,一定要与阿赖耶识相结合的关系。就无著的摄大乘论而
    言,出世清净的可能性是建立在「从最清净法界等流,正闻
    熏习种子」之上的(注54);就瑜伽师地论而言,出世间种分
    成本性住种与习所成种两类,并说:「诸出世间法,从真如
    所缘缘种子生。」(注55)另外,成唯识论卷二在批驳了护月
    的唯本有说,难陀、胜军的唯新熏说之後,接著介绍了它所
    宗重的护法义,那是和瑜伽师地论相似的本有、新熏俱有说
    (注56)。不管这些论典所说的内容有多麽大的差异,它们都
    有一个共同的特色,那就是把出世间的动力建立在种子之上
    。然而,前文已经说过,没有时间之延续性的预设,所有的
    种子都不可能有任何本质上的变化,因此,这些具有出世动
    力的种子也就丧失了它们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无漏出世
    种子的建立是多余的,因为解脱还灭的动力不在种子之上,
    而在阿赖耶识之上--阿赖耶识成了本具无量清净功德的如来
    藏了。
      其次,为什麽主张改变种子本质的力量在阿赖耶识,就
    会导至阿赖耶识本具性恶的因难?这是因为性善或性恶的建
    立,都应该具有相同的理由;建立性善说的那些理由,也都
    可以做为建立性恶说的理由。建立性善说的理由是:如果解
    脱的力量不是来自阿赖耶识本身,而是来自无漏种子,那麽
    ,由於没有时间延续性的预设,无漏种子即无法担负解脱还
    灭的任务,所以,解脱的力量必定来自阿赖耶识本身--这是
    阿赖耶识性善、阿赖耶识「以解为性」(注51)、阿赖耶识即
    如来藏这种「性善」说的理由。同样地,阿赖耶识为什麽必
    须是「性恶」的呢?因为,如果阿赖耶识本性非恶,恶性存
    在於种子当中,那麽,由於没有时间延续性的预设,本具恶
    性的种子无法生起变化,以致无法担负生死流转的任务,所
    以,恶性不能存於种子当中,必须存於阿赖耶识当中--阿赖
    耶识非性恶不可。
      把阿赖耶识看做是性善的如来藏,这不是成唯识论的拥
    护者所能接受的;把阿赖耶识看做是性恶的心体,这更
    
    263页
    
    不是成唯识论的拥护者所能接受的。然而,性善、性恶说却
    是主张没有时间延续性的种识差别论,所无法避免的逻辑结
    果。这样,坚持因果俱时而有的种熏理论,还能成立吗?
    
        六、结  论
    
      至此,我人得到一个结论:要建立起阿赖耶识是染净依
    的理论,必须在底下三个条件当中任选一条做为预设的原理
    ;那就是:
      (1)「现在」或「刹那」是有延续性的时间观;
      (2) 现行果法(或种子)有胜功能,可以改变新旧二种之
    间的本质;
      (3) 阿赖耶识有胜功能,可以改变新旧二种之间的本质
    ;亦即,阿赖耶识本具性善与性恶两种功能--阿赖耶识不是
    无覆无记的。
      就第(2)点来说,会引生他力的思想,破坏了「自作自
    受」的因果法则。就第(3)点来说,虽无理论上的矛盾引生
    ,却是成唯识论,甚至无著、世亲等人所无法接受的。因此
    ,要保持成唯识论的理论架构,不做大弧度的修改,唯一的
    可能只有像胜军那样,承认第(1)点--时间是有延续性的。
      事实上,成唯识论所一再强调的俱时因果,是必要的吗
    ?我人以为,那是理论上所不必要的。俱时因果的理论,主
    要是为了说明种子六义中的「果俱有」义以及能熏、所熏四
    义中的「与能所熏共和合」义。这二者都是无著的摄大乘论
    所本有的。在摄论中并没有对这二义详加解释,只以偈颂的
    形式指出:「胜义诸种子,当知有六种,刹那灭、俱有,恒
    随转应知、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坚、无记、可熏,
    与能熏相应;所熏非异此,是为熏习相。」(注57)而与时间
    有关的种熏说则有底下的一段论文:
    
    264页
         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
       何可见?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
       ,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
       尔。(注58)
    
      这段论文用两个比喻,说明本识与诸法同时更互为因的
    道理,与其说它强调因与果的「同时」,不如说是强调因与
    果的「相依」而不可或缺。这应该是「果俱有」及「与能所
    熏共和合」的本义。
      然而,世亲的释论却对这种理论有所发挥;他说:
         言俱有者,谓非过去,亦非未来,亦非相离,得
       为种子。何以故?若於此时种子有,即於尔时果生故
       。(注59)
    
      这的确容易令人引生成唯识论那种俱时因果的结论。
      考「俱有」一词,在部派诸阿 达磨中即存在,世亲的
    俱舍论将「俱有因」列为六因之一(注60),并解释如下:
        若法更互为士用果,彼法更互为俱有因。其相云
       何?如四大种更互相望为俱有因,如是诸相与所相法
       、心与心随转,亦更互为因。(注61)
    
      这是说,甲法若与乙法为俱有因,则乙法即成士用果;
    此时,乙法亦可视为俱有因,而甲法亦可视为士用果。
      这是互为因果义。文中举了三个例子:一是地、水、火
    、风等四大种更互为因果的例子;第二例是生、住、异、灭
    等四有为相,和有为法更互为因果的例子;最後是心与心随
    转法(注62)更互为因果的例子。那麽,什麽是「士用果」呢
    ?俱舍论卷六说:
        俱有、相应得士用果,非越士体有别士用,即此
       所得名士用果。此士用名为目何法?即目诸法所有作
       用,如士用故得士用名。如世间说鸦足药草醉象将军
       。为唯此二有士用果,为余亦然?有说,余因亦有此
       果,唯除
       
    265页
       
       异熟;由士用果与因俱生或无间生,异熟不尔……。
       (注63)
    
      接著,论文又说:「若法因彼势力所生,即说此法名士
    用果。」(注64)这无疑是说,因为俱有因或相应因(注65)的
    作用而得到的果,就叫做士用果。而「士用」一词不过是一
    种比喻,比喻这种果就像士夫的作用,能成办种种的事业。
      所应注意的是,上引这段论文的最後一句:「由士用果
    与因俱生或无间生」。这似乎是说:俱有因与其士用果间,
    以及相应因与其士用果间,是俱生(俱时)因果;而异熟因之
    外的其他因,即能作因、同类因、遍行因、与其果法 (亦可
    名为士用果) 之间,却是无间前後的异时因果。因此,在俱
    有因与其士用果乃俱时因果的这种传统说法下,摄大乘论和
    成唯识论把种现、现种间的关系视为俱时因果,也不是没有
    所本的。
      摄大乘论和成唯识论的俱时因果说虽是有所本的,但却
    不一定是理论上所必要的;因为「俱有」或「俱时」、「同
    时」一词,不一定要把它看做严格意义的因果同时。这不但
    在部派的有部、经部,以及唯识学的胜军没有这样解释,就
    是瑜伽师地论也未必这样解释;例如,卷五二有底下的一段
    问答:
         问,若有为法生老住灭四有为相俱足可得,何故
       世尊但说三种,一生、二灭、三住异性?答,由一切
       行三世所显故。……现在世法二相所显,谓住及异。
       所以者何?唯现在时有住可得,前後变异亦唯现在。
       是故世尊由现在世於有为法总说住异为一有为相。
       (注66)
    
      这段论文明显地说到「现在」有前後变异可得--「现在
    」,不是不变的现在,而是有延续性的现在。另外,卷五二
    还有另外一段论文,对於种现之间的关系,可以给我人很大
    的启示:
         复次,种子云何?非析诸行别有实物名为种子,
       亦非余处。然即诸行如是种性、如是等生、如是安布
       ,名为种子,亦名为果。当知,此中果与种子不相杂
       乱。何以故?若望过去诸行即此名果,若望未来诸行
       即此名种
       
    266页
       
       子。如是,若时望彼名为种子,非於尔时即名为果;
       若时望彼名果,非於尔时即名种子。是故当知种子与
       果不相杂乱。(注67)
    
      这段论文主要是说明种现的不一不异、体不杂乱,但却
    透露了种现间的因果乃是异时因果;这尤其可以从「非於尔
    时即名为果」、「非於尔时即名种子」两句所透露的消息看
    出来。所以,即使是瑜伽师地论,也不一定像世亲的摄论释
    或成唯识论那样,主张种现、现种间的俱时因果。
      护法--成唯识论所宗重者,既然因为主张种熏间的俱时
    因果,而引生许多理论上的困难,那麽,为什麽不放弃这无
    关紧要的、理论上所不必要的主张呢?
    
        注   释:
    
    
    (注 1):每一法的法体到底是相同或不同,大 婆沙轮卷
        七十六有底下的问答说明:「问,作用与体为一为
        异?答,不可定说为一为异;如有漏法,一一体上
        有无常等众多义相,不可定说为一为异;此亦如是
        ,故不应责。」(大正藏卷二十七,页三九四)
    
    (注 2):大正藏卷二十七,页二九五-三九六。
    
    (注 3):同上,页二○○;另外,大 婆沙论卷七十七,
        先介绍了法救、妙音、世友,及觉天等「说一切有
        部四大论师」的时间观後,然後在世友下评曰:「
        此师所立,世无杂乱,以依作用立三世别。谓有为
        法未有作用名未来世,正有作用名现在世,作用已
        灭名过去世。」(大正藏卷二十七,页三九六)可见
        ,婆沙的作者认为诸法可以分成法体与作用,而时
        间则是建立在作用的有无上面。
    
    (注 4):大 婆沙论卷七十六;大正藏卷二十七,页三九
        三。
    
    (注 5):有关贤圣道理与世俗道理的对立,乃至连缚有为
        相与分位有为相的对立,请见大 婆沙论卷七十六
        (大正藏卷二十七,页三九二-三九三)。
    
    (注 6):大正藏卷三八,页一九八。
    
    267页
    
    
    (注 7):大正藏卷二九,页二七。
    
    (注 8):大 婆沙论卷三九;大正藏卷二七,页一九九-
        二○○;此中,「老」相即「异」相。另外,说得
        更详细点,每当一法在一刹那中生起的时候,应有
        底下的九法同时存在,即:生起的该一法、生、生
        生、住、住住、异、异异、灭、灭灭。其中,生、
        住、异、灭称为有为法的四种「本相」;而生生乃
        至灭灭,称为是有为法的四种「随相」。而且,四
        随相只能作用於四本相,即「生生」可以生「生」
        、「住住」可以使「住」住、乃至「灭灭」可以「
        灭」灭。另外,本相中的生,可以使其他八法生;
        住可使其他八法住;乃至灭可以使其他八法灭。
    
    (注 9):大 婆沙论卷三九;大正藏卷二七,页二○一。
    
    (注 10):俱舍论卷五;大正藏卷二九,页二七。
    
    (注 11):大正藏卷四九,页一六。
    
    (注 12):大正藏卷三一,页一二-一三。
    
    (注 13):窥基的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末,对这种「过、未无
        体」的时间观,有底下较详细的说明:「谓大乘中
        唯有现法,观此现法有能引生当果之用,当果虽无
        ,而现法上有引彼用。用者,功能。行者寻见现法
        之上有此功用,观此法果,遂心变作未来之相;此
        似未来,实是现在。即假说此改变未来名为当果。
        对此假当有之果,而说现在法为因。此未来果即观
        现法功能而假变也。(过去亦类似,兹略。)」(大
        正藏卷四三,页三三九)这明显地说到只有现在,
        过去、未来都是幻想出来的错觉。
    
    (注 14):大正藏卷三○,页二五-二六。
    
    (注 15):大正藏卷三○,页九-一二。
    
    (注 16):中论的几句话可以证明这点:「若离於去者(运动
        者),去法(时间)不可得。」(卷一观去来品第二;
        大正藏卷三○,页四)又如:「因物故有时,离物
        何有时?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卷三观时
        品第一九;大正藏卷三○,页二六)。
    
    (注 17):瑜伽师地论卷五六;大正藏卷三○,页六○七。
    
    268页
    
    
    (注 18):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末;大正藏卷四三,页二八四
        。
    
    (注 19):同上。
    
    (注 20):天授即佛陀堂弟提婆达多,祠授则为演若达多(楞
        严经卷四中的一个疯子)。
    
    (注 21):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末;大正藏卷四三,页二八四
        。
    
    (注 22):大正藏卷四三,页七○八。
    
    (注 23):大正藏卷四三,页二八四。
    
    (注 24):同上。依窥基的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这个论证
        是不合理的论证。疏云:「此共许因唯得遍是有法
        宗性,以宗之法即成宗法故…又不欲成宗有法故。
        」(大正藏卷四四,页一○二)这意思是,共许因必
        须具备「遍是宗法性」,其中一个原因是,共许因
        不能是宗有法(结论的主词,即小词minor term)。
        然而,这个论证的「因」,显然是宗有法;亦即,
        宗有法与因都是「第六转」。所以,这个论证是不
        合理的。又,从西洋逻辑的观点来看,述记中这个
        论证并不是健全的(sound)论证-虽然它是有效的(
        valid)论证。因为,它的第一个前提是逻辑地真 (
        orgically true ),因此是多余的;而第二个前提
        与结论相同,因此是用待证的前提来证明结论,犯
        了循环论证(petito prinoipii)的谬误。附,述记
        的原文是:第六转言所因诸法非定别体;第六转故
        ;如色心之体、识之了别等。 (奇怪的是,窥基自
        己知道因支不可以是宗有法,但自已却又触犯了这
        个规定!)
    
    (注 25):参见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末;大正藏卷四三,页二
        八四。
    
    (注 26):成唯识论卷二;大正藏卷三一,页六。
    
    (注 27):同前,页九。
    
    (注 28):成唯识论述记卷三;大正藏卷四三,页三○九。
    
    (注 29):大正藏卷三一,页九。
    
    (注 30):大正藏卷四三,页三○九。
    
    269页
    
    
    (注 31):大正藏卷三一,页九。
    
    (注 32):同上。
    
    (注 33):成唯识论卷二;大正藏卷三一,页一○。
    
    (注 34):参见大正藏卷三○,页五○八(瑜伽师地论卷五一
        )及大正藏卷三一,页一三四-一三五(摄大乘论卷
        上);又,摄论虽然没有说到种子的自类相生,但
        摄论的无性释,却暗示了种类与种子的不同,如说
        :「由此唯言遮相续等为种子体,如所说种子法不
        相应故,要待所熏能熏相应,种与有种其性方立。
        」(无性之摄大乘论释卷二;大正藏卷三一,页三
        八九)因此,成唯识论中把种子分成种子与种类,
        可能是源自无性的释论;这点,窥基的述记卷三也
        注意到了(参见大正藏卷四三,页三一一)。
    
    (注 35):大正藏卷三一,页一九。
    
    (注 36):瑜伽师地论卷五的原文是:「又虽无常法为无常
        法因,然与他性为因,亦与後自性为因,非即此刹
        那。」这是七种因相当中的第二相。参见大正藏卷
        三○,页三○二。
    
    (注 37):阿赖耶又叫「异熟识」,而「异熟」一词向来有
        三种解释,即:变异而熟、异时而熟、异类而熟。
        其中的异时而熟是指现行熏种子後,不会马上再生
        现行,必须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成熟而生现行;此
        相当於种子六义中的「待众缘」义。详成唯识论述
        记卷一;大正藏卷四三,页二三八。
    
    (注 38):成唯识论述记卷三(大正藏卷四三,页三○九)。
        此中,窥基把「上座」与「上座部」混用。按,窥
        基所说的「上座部」,应是「上座尊者」(Sthavira
        ) 之误。盖「上座部」是部派名,而「上座尊者」
        却是经量部一代大师室利逻多( Srirata)的尊称。
        这从述记对「上座」思想的描述即可看出;窥基说
        ,上座主张「然俱现在,彼无过未」(大正藏卷四
        三,页三四○),这明显地是经量部的思想,而不
        是主张「三世实有」的上座部的思想。又,有关室
        利逻多的生平、思想,请参见印顺之说一切有部为
        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第一一章第四节。
    
    (注 39):大正藏卷三一,页一三。
    
    270页
    
    
    (注 40):成唯识论述记卷三;大正藏卷三四,页三三九。
    
    (注 41):同前书,页三四○。
    
    (注 42):同前书,页三四○。
    
    (注 43):例如述记卷三描述经部说:「而色心中诸功能用
        即名种子,前生後灭。」(大正藏卷三四,页三四
        ○)其实,述记所描述的经部,与大 婆沙论所描
        述的完全一样(参见前文第一节)。又,上座与胜军
        思想的异同,请见成唯识论演秘卷三(大正藏卷四
        三,页八七四)。
    
    (注 44):大正藏卷四三,页三一○、三一三。
    
    (注 45):说一切有部虽然主张生等四相同时具足在一刹那
        当中,但它还主张有「住」相,说「不久住故说不
        住言,非谓全无刹那住相」(见前文),因此,也可
        以把它看成是主张「刹那」有前後延续性的学派之
        一。
    
    (注 46):大正藏卷四三,页三一○。
    
    (注 47):成唯识论述记卷一解释「异熟」一词时列有三义
        :变异而熟、异时而熟、异类而熟。其中「异类而
        熟」是「与因异性,果酬因故」,可以解释成种现
        间的异类因果(有「酬」字故);而「变异而熟」的
        解释是:「要因变异之时,果方熟故。」显然,这
        是指种子(因)自类的因果变异。所以,种与种之间
        也应该有变异才对;这也是为什麽种有善、恶之分
        ,现行果法却只有苦、乐之别的原因。
    
    (注 48):成唯识论卷二云:「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
        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此与本识及所生果不一不异
        ,体用因果理应尔故。」(大正藏卷三一,页八)。
    
    (注 49):大正藏卷三一,页三二八。
    
    (注 50):印顺之摄大乘论讲记页八○-八一。
    
    (注 51):「解性黎耶」一词,出自真谛所译之摄大乘论释
        卷一(世亲释;大正藏卷三一,页一五六),原文是
        :「此阿黎耶识界,以解为性。」其下,真谛又引
        两段经文,将阿黎耶识比附为如来藏 (大正藏卷三
        一,页一五七)。 可见,真谛所说的解性黎耶即是
        後期大乘
        
    271页
        
        经论中的如来藏。这如来藏,依楞伽、胜 等经,
        至少有两大功能;其一是幻现山河大地,此与唯识
        经论所说的阿赖耶识相同;其二是做为有情解脱的
        动力因,此是唯识经论所不曾论及的。所以,胜 
        经一方面说「生死者,依如来藏」,另一方面又说
        :「若无如来藏者,不得厌苦乐求涅盘。」 (大正
        藏卷一二,页二二二)。
    
    (注 52):「性恶」之说出自天台宗智 的观音玄义。玄义
        说:「阐提断修善尽,但性善在;佛断修恶尽,但
        性恶在。」(大正藏卷三四,页八八二)原来,智 
        把善分成性善与修善。性善即有情如来藏中本具的
        成佛动力,连罪大恶极的一阐提也不会断除;而修
        善却是依有情的行为力积聚而成的善业。同样地,
        恶也有性恶与修恶。性恶是有情心体本具的恶性,
        贵如佛陀者也无法断除;而修恶却是後天学得的罪
        业,成佛後即断除。智 还说,佛陀成道之所以能
        够倒驾慈航,完全是性恶所使然;如说:「佛亦不
        断性恶,机缘所激,慈力所熏,入阿鼻,同一切恶
        事化众生。」(大正藏卷三四,页八八三)。
    
    (注 53):成唯识论卷二说到阿赖耶识是「无覆无记」(大正
        藏卷三一,页七左右)。其实这是世亲原有的颂文
        ,也是无著的摄大乘论卷中所明文说到的(参见大
        正藏卷三一,页一三七)。
    
    (注 54):大正藏卷三一,页一三六。
    
    (注 55):瑜伽师地论卷三四说:「云何种性?谓略有二种
        。一本性住种姓,二习所成种姓。本性住种姓者,
        谓诸菩萨六处殊胜,有如是相,从无始世展转传来
        ,法尔所得,是名本性住种姓。习所成种姓者,谓
        先串习善根所得,是名习所成种姓」。 (大正藏卷
        三○,页四七八) 这是说,出世间的种子有本有的
        ,也有新熏的。而「诸出世间,从真如所缘缘种子
        生」乙句,出自该论卷五三 (大正藏卷三○,页五
        八九), 却似乎说的是新熏的出世间种子。
    
    (注 56):参见成唯识论卷二(大正藏卷三一,页八-九)、
        成唯识论述记卷二(大正藏卷三四,页三○四-三
        ○六)。
    
    (注 57):摄大乘论卷上(玄奘译);大正藏卷三一,页一三
        五。
    
    (注 58):同前书,页一三四。
    
    (注 59):摄大乘论释卷二(玄奘释);大正藏卷三一,页三
        二九。
    
    272页
    
    
    (注 60):六因是: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
        行因、及异熟因。详阿 达磨俱舍论卷六 (分别根
        品第二之四);大正藏卷二九,页三○左右)。
    
    (注 61):阿 达磨俱舍论卷六 (玄奘译);大正藏卷二九,
        页三○。
    
    (注 62):心随转法,依俱舍论原文的解释,共有三种:心
        所法,静虑律仪(定共戒)与无漏律仪(道共戒),以
        及伴随以上二种心随转法的四有为相(生、住、异
        、灭)。详阿 达磨俱舍论卷六;大正藏卷二九,
        页三○-三一。
    
    (注 63):大正藏卷二九,页三五。
    
    (注 64):同前。
    
    (注 65):相应因是六因之一,特别是指心与心所的俱生俱
        灭,更互为因而言。详俱舍论卷六;大正藏卷二九
        ,页三二。
    
    (注 66):大正藏卷三○,页五八六。
    
    (注 67):同前书,页五八八。
    
       主要参考书目
    
    1、成唯识论,护法等造,唐,玄奘译;大正藏卷三一,第
      一五八五号。
    2、成唯识论述记,唐·窥基撰;大正藏卷四三,第一八三
      ○号。
    3、成唯识论了义灯,唐·惠沼述;大正藏卷四三,第一八
      三二号。
    4、成唯识论演秘,唐·智周撰;大正藏卷四三,第一八三
      三号。
    5、瑜伽师地论,弥勒说,唐·玄奘译;大正藏卷三○,第
      一五七九号。
    6、摄大乘论本,无著造,唐·玄奘译;大正藏卷三一,第
      一五九四号。
    7、摄大乘论释,世亲释,陈·真谛译;大正藏卷三一,第
      一五九五号。
    
    273页
    
    8、摄大乘论释,世亲释,唐·玄奘译;大正藏卷三一,第
      一五九八号。
    9、摄大乘论讲记,印顺著;民国六一年台北慧日讲堂重版
      。
    10、阿 达磨大 婆沙论,唐·玄奘译;大正藏卷二七,第
      一五四五号。
    11、阿 达磨俱舍论,世亲造,唐·玄奘译;大正藏卷二九
      ,第一五五八号。
    12、胜 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刘宋·求那跋陀罗译;
      大正藏卷一二,第三五三号。
    13、观音玄义,隋·智 说,灌顶记;大正藏卷三四,第一
      七二六号。
    14、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印顺著;民国五
      七年台北慧日讲堂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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