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

         重构 2001-05-25 强国论坛

  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是一个非常大的课题。在讨论之前,有必要对所用词汇的内涵做一些约定。“文化”的定义,在本文是指人类超越动物的生存方式和生存乐趣。“传统文化”是指文明史上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发生过的、被今天记忆的人类生存方式和生存乐趣,以及在今天仍然被沿用或有所变异有所发展的上述生存方式和生存乐趣。“中国传统文化”里的“中国”和“文化”不仅指今天国家地理版图的中国,也包括历史上的中国(版图有变化),以及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其它地域和其它民族;而且还涉及到中国出现之前的、中华民族形成之前的有关地域和民族的文化。
  精华与糟粕是一对相互对比而存在的概念词组,在它们之间还存在着一个灰色区域或中性地带。对精华与糟粕的判断,既有主观的故意,也有客观的标准,而两者往往又存在着空间重叠区和时间重叠区,上述因素不可避免地将导致在精华与糟粕的评判上发生歧义。
  有鉴于此,在讨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时,笔者建议从如下诸多方面切入主题:
  1、评判权。从时间上说,涉及前代人的评判权,当代人的评判权,后代人的评判权。从空间上说,涉及到政府(官方)评判权,民众(民间)评判权,学者评判权,以及当事人评判权。在这里,最终评判权的缺位是可以接受的。
  2、评判的依据。某种文化或文化现象是精华还是糟粕抑或灰色中性,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评判依据。笔者建议使用的依据包括,一、这种文化对当事人的生存与发展是否有利?二、这种文化对当事人是否带来生存乐趣?三、这种文化对当事人的心灵是导致堕落还是促成升华?四、这种文化是否伤害了其它人的生存与乐趣?
  3、文化效应的多样性。文化不仅存在着使用者追求的功能,而且也对使用者和其它人产生着广泛的效应。这些效应既有好的,也有坏的;或者说,既可以成为好的,也可以变成坏的。这里的问题是,对某种文化的识别能力、鉴赏能力,以及应对的心态,都可能导致不同的效应。与此同时,当事人的生存状态的变化,也可能导致对同一文化的不同评判。如果人们普遍具有较高的教育程度和良好的修养,那么就可以更宽容地对待不同的文化形态,而且也可能更多地吸收某种文化的有益的一面。
  4、文化形态实际上是与生存条件、生存方式密切相关的。中国北方缺水地区的人们,与中国南方多水地区的人们,他们在卫生习俗上的文化表现,可以说主要是客观条件的问题,而不是人性的差异。这里有必要强调的是,信息载体对文化形态具有强大的作用,中国的方块汉字,既促成了中国大一统国家的超前形成(对比欧洲而言),又促成了中国文化中特有的诗词、对联、字谜等等文化形态。
  5、任何传统文化都是该民族和该国家的生存标记或印记。从这个角度来说,任何传统文化都是有其历史价值的,我们今天的人可以对其进行评判,但是不要轻易地全盘否定,也不要浅薄地嘲笑,而是应当封存其记忆,或者选择其中对今天有益的成分来继承和发展。例如,笔者曾经说京剧是“亡国之音”,其理由是当时的清朝的达官贵人陶醉其中,消费了大量的时间,失去了对西方的新兴科学技术、创新的社会管理的研究、学习和借鉴的兴趣和机会,从而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中惨遭失败;显然,这是从文化艺术的社会功能角度进行的评判,而不是从历史的综合角度进行的评判。从今天的角度来说,京剧实际上则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笔丰厚的遗产。
  6、弱势群体或特殊群体的文化,以及少数人和个别人的文化。对于这些人的文化行为,评判的标准应当与大众文化、主流文化有所不同。例如,某些人群或某些人的怪异、怪僻、特立独行的行为,其中有可能是由于特殊的生理、病理、心理因素所诱发的,也可能是一种超前的社会行为。
  7、慎用“封建迷信”的标签。“迷信”是指当事人笃信一种并不存在的事物,这种行为在古今中外都是广泛存在的,并非封建社会所独有。此外,今天许多人所说的“封建迷信”,也不都是只有负面的社会功能和效应。例如,我国民间对灶王爷的供奉习俗里,就包含着“惩恶扬善”的良性社会功能。又如,道教的“消除五毒符”,也包含着科普的内涵,它承担着向民众普及常见有毒动物(蟾蜍、蛇、蝎子、蜘蛛、蜈蚣)知识的功能。
  8、精华与糟粕的评判具有时代性,也具有现实性。古人津津乐道的文化精华,在今天可能就没有那么精华了,甚至变成了糟粕。对于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的文化,其评判往往还存在着现实的政治因素、民族感情因素、经济利益因素。在这种情况下,“纯学术”的文化评判,可能是愚蠢的或书呆子气的。
  根据上述思考,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大量的精华,它们包括对生生不息的渴望,对生存乐趣的演绎,对社会的责任,对自然的亲和,对友谊的追求,对亲情的眷恋,对道义的持守,对民族的融合,对心灵的升华,对未知世界的求解,对信息文化手段的运用,对智慧和知识的尊重,等等。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包罗万象,其特性需要在与国外传统文化的对比研究中才能讨论清楚。
  与此同时,从今天的角度来说,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存在着许多糟粕或不合时宜的成分。在笔者看来,比较突出的糟粕,乃是奴性文化。奴性文化的实质,即人身的依附,它是以牺牲个性的发展和张扬而换取的苟且偷生。奴性文化既存在于国家管理体制中,也存在于社会团体、学校和家庭之中。在上级面前,下级往往没有了尊严;在老师面前,学生往往没有了自己的见解;在父母面前,子女往往没有了发言权。
  奴性文化的社会代价,主要是专制的社会管理方式,以及民族创新精神的萎缩甚至磨灭。这是因为,奴性文化的另一种说法,实际上就是强权文化,而强权文化乃是一种不理会法制、不尊重人权的文化,也是一种不公正的文化。在这种情况下,多数社会成员的聪明才智被压抑了,与此同时这个民族的整体的持久的活力也就被压抑了。
  事实上,抽象地或纯学术地讨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并没有太多的意义和价值。对于今天的中国人来说,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评判传统文化哪些是精华,或者哪些是糟粕,而是探讨哪些传统文化已经过时了或不合时宜了。对于不合时宜的传统文化,重要的也不是对其进行批判,而是将其封存(留而不用)或改造。改造传统文化,包括从心态上的改造和实际上的改造;所谓心态上的改造,即降低对该文化的笃信程度及其价值认同;所谓实际上的改造,即改造其不合时宜的成分,增加新的文化成分。例如,舞龙,在当初是一种笃信的求雨仪式,在今天则演变成了娱乐活动。又如,多子多福的文化观念,在今天则被优生优育的文化观念所取代。如果我们要想以德兴国,那么就应当首先对不合时宜的传统文化进行改造和扬弃。
  与此同时,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不仅仅要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而且也要不断地创造出新的文化来。中国人创造出来的新文化,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继续,因为中国人的血液中和心灵里都有着中国传统文化的营养和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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