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和伦理

                秋明
  这里盗用的是别人的一本书名。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海军全军覆没。痛定思痛之中,民族存亡之机,严复没有去变法或革命,而是更深地埋入了书屋,开始了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翻译事业(严璩:“和议始成,府君大受刺激,自是专力于翻译著述”)。郝胥黎的《进化和伦理》(Evolution and Ethics)是他所谓“数部要书”中的第一本,经他之译注,即为《天演论》。以在中西文化孰优孰劣、取什么精髓丢什么糟粕之类的问题中纠缠不清为特点的中国近代(乃至当今)思想史,由此拉开序幕。
  他怎么不去翻译些军事理工农医之类的实用科技,先解决我们迫在眉睫的民族生存问题,却要挑选这种虚之又虚的纯哲理作品?我们不是没有翻过《汽机问答》之类的实用书籍,他也不是没有搞过科技。十六年前,他自己是被公派到英国学习海军技术的留学生。然而,目睹鸦片战争后已历时五十多年的,只图“船坚炮利”的所谓“西学为用,中学为体”的洋务运动,未能挽救中国的没落衰败,对科技救国,他还能有什么梦想?此时此刻,他显然已看出,我们的落后,不只是科学技术上的,还有社会体制上的,而归根结底,更是思想观念上的。
         (一) 近代思想史的进化论基调
  他要先以物种生灭的自然进化规律,警告我们亡国亡种的危险,激发起国人的发奋自强。《天演论》获得了巨大成功。当时《民报》记载:“自严氏之书出,而物竞天择之理,厘然当于人心,中国民气为之一变。”而“当时先进的中国人,包括革命派在内,都把社会达尔文主义当作救亡的理论武器”(李泽厚 《中国近代思想史论》)。这些深受《天演论》和进化论影响的,包括了梁启超、孙中山和鲁迅等中国近代政治和文化史上许多最杰出的人物。进化思想的社会思潮主流地位,直到马克思主义被人为钦定为正统,才被渐渐取代。
  然而正如James Pusey(汉名浦嘉珉,Bucknell 大学中国思想史学者)在《中国和达尔文》(英文)所评,这与其说是取而代之,不如更准确地说是一种继承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本是西方的一种社会达尔文主义。从生物进化论到人类社会的“五阶段论”,从生存斗争到“阶级斗争”,从自然选择到“暴力革命”,达尔文进化论对马克思的影响和启示,马克思自己从不讳言(他曾经想将《资本论》题献给达尔文)。
  由此看来,严复的《天演论》和进化论,不失为我们理解从康梁变法到共和革命直到共产主义革命之历史的一条线索。在一系列另人眼花缭乱的主义和制度的变迁之中,在思想上,我们有一个不变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主题。
  浦嘉珉师从许华兹(Benjamin Shwartz,1964年著有《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和费正清,继承了他们对中国思想史的研究。他花时十三年而作的《中国和达尔文》(哈佛东亚研究系列专著之一),是对从鸦片战争到国民革命这半个多世纪中,中国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的一次详尽的收集、整理和评述。此次他深入大陆鲁学领域而成的新作《鲁迅和进化》,以纽约州立大学生物伦理学系列丛书出版,是以鲁迅为个例关于达尔文进化论对中国乃至世界近代知识份子影响的再一次解析。而因为达尔文影响了鲁迅,鲁迅又深深地影响了我们,此作也把他对中国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史的研究,续写到了毛泽东和邓小平时代,直到十年前的“六四”。
          (二) 进化论的误区
  人类从不乏强权和暴力的倾向和历史。但自从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理论面世,人间的弱肉强食和“强权就是真理”的信仰,因为多了一条“科学”的借口而变得合理化起来,进而被大加纵容。从此,人们不敢正视并刻意抑制每个人心底多少都有一点的恻隐之心和良知,把这些同样是进化形成的、同样具有进化意义的人性善的方面,当作人性的一个弱点,当作做人的一个失策。结果,其他动物所望尘莫及的人的有信仰有组织的谋杀行为,变得空前的残酷。
  斯宾塞--“适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之语的发明者,社会达尔文主义鼻祖--说穷人“如果他们因为没有足够的生存竞争能力而死去,就让他们死吧。这对他们自己和对社会,都不免是一桩好事。”从自然选择的进化机理中,马克思归纳出“阶级斗争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基本动力”,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和消灭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二战中,自称为“优等民族”的雅利安和大和民族,对犹太人和中国等亚洲人,则制造了现代最非人的暴孽。
  于是,法西斯主义,对穷人冷酷无情的西方极右派政治,及虽然同情穷人但崇尚“暴力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因为都不惜以牺牲和全面剥夺人的生命价值和基本尊严为代价,空想设计并不择手段地追求一种宗教式“完美”的社会发展甚至人类进化之路,在精神本质上,都陷入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误区之中。
  西方特别在美国社会中,人们至今对达尔文和进化论心存敌意,这固然是因为犹太-基督的宗教传统使许多人(40%美国成人,1996年统计)不信人源自动物,对如今在思想界占主导地位的自由派知识分子而言,则更多地,是因为他们虽然早已接受生物进化之科学事实(成人中44%),但在心理上,仍深深地忧虑于“适者生存”论的赤裸裸的实用主义信息,对自己后代人文主义的伦理观的侵蚀。从1836年环球之旅归来,到1859年在同行竞争压力下出版《物种起源》, 达尔文犹豫了二十多年。他很清楚,他将打开的,是怎样的一个潘朵拉盒子。
          (三) 中国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作为一种实用主义哲学,社会达尔文主义也为中国传统的仁义道德观所不容(虽然这种仁义道德,就象以后的雷峰精神一样,因为建立在压抑而不是尊重个性的基础上,难免不切实际和流于虚伪)。对此,中国知识界从一开始就不乏怀疑和批评之言。在《天演论》译序中,严复称斯宾塞的“任天而治”(放任自流式资本主义)思想为其“末流”(之失)。鲁迅更是批西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为“执进化留良之言,攻小弱以逞欲”的侵略理论(《破恶声论》)。然而,所有此类对进化论的“医嘱慎用”之言,因为国难当头,都被淹没在“适者生存”这个清晰而极富号召力的进化论口号声中。最后沉淀下的,即使对严复而言,也只有一个发奋图强的爱国主义信息(“小己自由非今日之所急,而以合力图强……为自存之至计”)。于是,在《天演论》以后的一百年中,至少在实践上,我们完全忘却了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反人文主义危险性的防范。
  结果,中国并没有如我们的这些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所愿,因为信仰并实践了“适者生存”论就富强了起来。相反,中国的近现代政治史之残酷,却为社会达尔文主义哲学于人类社会之危害,作了一次最惨痛和不幸的脚注。我们至今都还在为这个对达尔文理论的不科学的,至少是片面的解释,为我们对动物(且不说人类)行为科学--这门至今都还不知到哪一年代才能走出婴儿期的科学--的过早信仰,付出沉重的社会和思想代价。
  鸦片战争后就开始的救亡和自强运动,在《天演论》后成了中国知识分子唯一的使命(李泽厚 《中国近代思想史论》)。朴素自然的爱国忧民之情,本无可非议,好像还应大力提倡。然而,在一个民智开化的现代社会,作为一个政治常识,人们(至少是知识分子们)不能不警觉渲染民族情绪和国家意识,会导致一个强权社会的危险倾向。人们懂得,这种“爱国主义”往往不惜以教义和暴力强求思想和行动上的同步一致,最终削弱和牺牲每一个人享受社会公正(social justice)的权利。
  然而,我们至今还远不是这样一个民智开化的社会。我们“爱国”没商量。这本身就是因为,我们还没有一个政见独立且成熟的知识阶层,能习惯于以社会公正,而不是奥运金牌或单纯的经贸指数为基本着眼点,来衡量、监督和引导社会。相反,中国知识界因为一味“爱国”而把对社会公道和个人尊严抛置一边,一次又一次地,成了强权和暴力的事实上的同盟和帮凶。
  其实我们自己,就是强权和暴力的化身。我们渴望强权(枪杆子加一言堂)让我们的爱国之梦成真。我们不信什么社会公道。人类社会就是优胜劣汰的动物世界。一个富强的中国(或我),就是我们最实惠的正义和人道。北大学生一语概括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这个虽然出自爱国的良好愿望但无不以反个性的残酷实践而告终的,传统而典型的思想逻辑:“我并不认为,国家的自由和自己的自由有什么冲突”。(他差不多重复了孙中山一段话的意思:“个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到完全自由;到了国家能够行动自由,中国便是强盛国家,要这样做去,便要大家牺牲自由。”《民权主义第二讲》) 听了这一席无疑是发自肺腑的情真意切的话语,我想我们应该清楚了,鲁迅所言的中国“吃人”的强权和暴力史,是怎样在中国文化人手中,一代又一代地接力相传,香火不断的。
  不要把当初家破人亡的血泪和割喉管的残忍只归疚于一个领袖,好像承认一句上当受骗,就能把全民参与的历史一笔勾销。天大的个人冤屈,光天化日下的虐杀,铺天盖地的腐败和坑蒙拐骗,那时只要说是为了革命事业,现在只要说是为了爱国,我们(首先是知识人士中)就会有多少人默许,首肯,最后身体力行?不要去声讨死人和对空气放箭,先象巴金一样扪心自问,即时今天,我们有多少正义感和良知?我们其实哪有什么资格,去谴责如今民众的道德败落和社会的黑道化。我们自己,是中国历史上一贯把人道和公正踩在脚底,如今又不耻公然声称“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弱肉强食论的忠实信徒。
  我们也许不是不讲人道。但我们笃信,为了爱国和强国,就可以不讲人性和公道,就可以“吃人”。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平心而论,北大学生的爱国虽然危险,但仍与过去一样的无私真纯。我们海外有些口称“爱国”者,支持强权的动机,则自私得不可告人。《纽约时报》曾披露一在中国做生意的美商的宴席间酒后真言:他们像我们这里一样允许搞工会和人权,我还能赚什么钱? (他还没有说,脱身在外,他们是不用承担中国恶性暴力循环史的社会和生命代价的。)中国人中亦有的此类动机的“爱国”,本不值一评,然而却引出了一个辨别爱国之真伪的问题。支持强权是爱国,反对强权也是为了爱国,纯为己利的玩世不恭者也在口诵“爱国”。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用美国三十年代工会律师Clarence Darrow(在著名的“猴子案件”中, 他义务为因讲授进化论而受审的中学教师辩护)的一句名言,来定义我们的爱国境界,顺便也让我,为自己辩护一句:
  “真正的爱国主义,最心痛而憎恨的,应该是自己的而不是别人土地上的不公平。”
            (四) 科学的误区
  科学,从其探索和认识自然的定义上说,只能回答“是与否”的实证问题(比如原子和细胞是怎么样的结构),而不能回答“对还是错”的伦理价值问题(原子和细胞结构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道德和不道德的行为)。若把科学现象作为人的伦理标准(从对原子和细胞结构的认识中推理出行动指导),则常会被人文学者和神学家们贻笑批评为,一种信仰自然科学可以解释一切社会现象和包医社会百病的“自然主义谬误”(naturalistic fallacy)。
  然而,一谈到进化和人的起源,这条科学和伦理的界河,常常被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跨越。社会达尔文主义逻辑上的根本谬误,就在于认为,因为弱肉强食和适者生存是自然现象,“所以”,就是正确的,就是好的,就要去遵循。而所谓残酷或仁慈,只是人为强加的也就是不客观的和唯心的道德评判。赫胥黎的《进化和伦理》,正是对达尔文理论变成人们公然提倡弱肉强食之社会政策的“科学”依据的,一次痛苦思索和艰难反驳。最后,他在把进化和伦理分割开来和对立起来中找到了一条思想出路:“社会进展意味着对宇宙过程每一步的抑制,并代之以另一种可称为伦理的过程。”(《进化论与伦理学》,赫胥黎此作的1973年白话译本)。深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样一个终身为倡导科学和达尔文理论而与教会斗争,有“教会克星”之称的皇家学会会长,其最后信息,竟然与罗马教廷对进化论的结论不谋而合。1996年10月,教皇保罗二世重申:“如果说,人的机体起源于其他生物,那么人的精神和灵魂,则是上帝的直接恩赐。”
  然而,科学的发展,就是一个解秘自然和神秘主义步步退却的过程。达尔文驱散了生物包括人的起源的种种神话,人的伦理和道德感,作为一种自然现象,最终也不会永远为科学所可望而不可及。群居性蜜蜂和蚁类,因为具有复杂的社会结构和高度协调的觅食、御敌和生殖行为,常常被看作人间合作的一种理想状态:没有各为己利的你争我抢,一有外敌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工蜂和工蚁本身不育但无怨无悔。六十年代,人们发现这种“忘我”的社会结构是“亲体选择”的结果:一巢中的个体,在遗传上其实并不等同于人类社会的个体,而几乎是“克隆”体,更象一个人体的成份细胞,相互间当然协调得很。于是,生物学解释了一个动物界的合作行为。这种成果,使生物学家们兴奋不已,认为:“科学家和人文学者已到了一同考虑这样一个可能性的时候:把伦理学从哲学家们的垄断中暂时解脱出来,而使之生物学化。”(社会生物学创始人 E.O.Wilson ,1975) 如今,进化心理学和对策论,在试图解释动物包括人类的非亲体关系的合作行为(如物质丰富的社会中生育率反而下降,如许多百万富翁把绝大多数遗产捐给互不相识的慈善机构而不是自己后代)。
  但是(让我作最后一个“但是”),即使对人类伦理的起源有了一个清晰无误的解释,这种解释是不是就等同于行动指南,科学是不是就能取代哲学,我们是不是就能最终跨越那条从“是否”到“对错”的认知界河?
           (五) 鲁迅和进化论
  作为一个人文学者,浦嘉珉对中国知识界一百年来将达尔文理论和进化论社会化和政治化的批评,虽然他在两本书中都没有明言,就是基于指出和论证这种“自然主义谬误”:首先,进化论不像我们所理解和接受的那样简单、片面和成熟定型;其次,即使它有朝一日能告诉我们有关人性的全部事实,它也只是科学,而不应成为中国或任何社会的政治理念。进化论对中国思想界的负面影响,可以鲁迅为例。
  一方面,从“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到“墨写的谎言,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鲁迅是站在“尊个性而张精神”的自由主义和人道主义立场上,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社会不公的最犀利和无畏的批判者。而另一方面,《天演论》和进化论,使他相信所谓“新陈代谢”的社会发展规律,从而主张以“痛打落水狗”的暴力斗争方式促进中国的进步和发展。他的这种进化主义思想和语言,如今听来,确象是文革“残酷斗争无情镇压”的先声(在当时也就正好被极左政治大为片面利用),而相背于他自由、个性和人道主义的基本思想。困饶于这种人的良知正义感和国家进步的思想矛盾的,不仅是鲁迅,还有如今的我们。而因为热望国家进步,最后靠边让位的总是社会公道。
  本世纪初某年,少年时期的鲁迅在南京读书时,花500文钱买了一本新出版不久的《天演论》。多年之后,“(我们)谈到《天演论》,鲁迅有好几篇能够背诵”(许寿裳)。 介绍进化论的《人之历史》是他1906年弃医从文后的第一篇正式作品。“在后期正式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鲁迅所能信奉的正式理论,仍然只能是他早年从《天演论》和自然科学中所接受的达尔文的进化论,相信自然、生物、人类、社会必然向前进化。”(李泽厚 《略论鲁迅思想的发展》,1978)
  什么叫“自然、生物、人类、社会”的“进化”? 生物和社会“必然”进化吗?从七十年代开始,哈佛古生物学家和进化生物学科普作家Steven J.Gould提议“间断平衡”的进化论而与达尔文的渐进学说大唱反调。他的理论未能否定自然选择说,但在科普作品中,他针对世人对达尔文理论的常见误解,作了最形像化的矫正。误解之一:生物进化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细菌到人类的过程。他的回答:我们所谓的种种“低等”、“原始”动物并没有因为其他物种的起源就消亡。细菌与人类共存。进化不是一个从低到高的单行阶梯,而是一棵枝繁叶茂和不断多样化的大树。误解之二:人类和现有其他生物的存在,是进化的“必然”结果。他的回答:三十亿年的进化史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物种都已灭绝。把进化史的录像带倒回去重放一遍,没有六千万年前的那颗陨星造成恐龙等爬行类的大规模物种灭绝,大概就不会有哺乳类包括人类的起源。有感于Gould 的观点,浦嘉珉指出,中文“进化”一词,其实是一个误译,被无端加入了“进步”的歧义。严复的“天演”原译或“演化”则要忠实确切得多。
  从这种纠正误解后的进化论中,我们又可引申出些什么“生物进化论告诉我们……”的新的科学启示呢? 我们大概还得要小心。说到人间事务,无论什么样的“人之历史”,无论为了多么无私崇高的理想,无论思想和理论有多么时髦和“后现代化”,也无论对现实多么愤世疾俗,若舍弃一条崇尚生命和个性的社会公正原则,总是一种玩火的危险游戏。
            (六) 结语
  一百年前,进化论唤醒了我们古老的民族。它造成的思想真空,后来被马克思主义和暴力革命理论填补。对这个思想进程,《天演论》和进化论有其直接影响,但大概不用历史学家的提醒,人们就可在中国的传统中找到些更深的思想渊源。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类的“传统美德”训导下,中国知识分子因为对社稷、国家、社会和稳定的信仰,而依附强权和抹杀包括自己在内的人的个性,何止一日之寒。社会达尔文主义,只是这种传统的,一个带有一点科学色彩的历史章节。
  读中国近代思想史乃至当今的留学生杂志,释卷之余,我总不得不叹服传统之伟力,总不禁要联想到一个心理医生报导过的一个罕见病例。一病人自幼失明,在五十岁的一天,经高超医术治疗突然见到了光明。然而,在蒙眼的沙布被拆开之际,他没有兴奋地惊呼“我能看见了”,而是一脸的迷煌和不解。回家的路上,以前用盲杖他还能自己走,现在,眼前的车水马龙反而吓得他不敢迈出一步。回到家中,这个以前被手指摸得一清二楚的家变得那么的陌生,他能看见了,却反而找不到他的房间,他的坐椅。他以前喜欢听电视机中的棒球赛,现在打开电视,图像反而成了欣赏的障碍,而不得不让人关掉图像。晚上,他宁可关掉电灯而独自坐在黑暗之中。最后,在一场大病后,他又一次丧失了视觉。医生和家属都为他叹息,而他却在这最终和永久的黑暗中,找回了他往日的安全感和精神上的安宁。
  在强暴和对强暴的信仰中生活久了,黑暗,也已成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成了我们完全是自觉自愿的选择 。用北大学生的话说:“中国近代文明的发展正是我国人民自由的选择”。但想起这个盲者,我不知,是我们“选择”了黑暗,还是黑暗已经溶化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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